捆绑销售的3D眼镜让人看清霸王条款

2019年02月21日07:34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评论员赵志疆

  “影院卖3D电影票,却不提供免费的3D眼镜!这跟去饭店吃饭,不给筷子有啥区别?”2月18日下午,郑州市李女士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称她网购郑州市南阳路银兴国际影城3D电影票后,去看电影时,突然被影院工作人员告知,影院不配备免费的3D眼镜,如果看3D电影就必须自己购买3D眼镜。(详见今日本报AⅠ·05版)

  卖3D电影票却不提供3D眼镜,这跟去饭店吃饭,却不提供筷子有什么分别?李女士的比喻很形象,不过,要说差别,多少还是有一点的——如果饭店不提供筷子,大不了换一家饭店,因为摆放餐具在点菜之前就要完成,更何况,账单也会明明白白地标明所有收费项目。买了3D电影票,却拿不到3D眼镜,就像是点了菜,也结了账,但突然被告知,筷子需要另行购买,而且,菜已经做好马上就要上桌了。面对这样霸道的店家,除了自认倒霉之外,你还能怎么办?

  影院方表示,不提供免费3D眼镜,是为了避免眼部疾病交叉感染。这样的解释听起来冠冕堂皇,但却经不起追问——为了避免座位传播疾病,是不是应该拆除影院全部座椅,要求观众自备小板凳?以可能传播疾病为由,电影院里面的任何公共设施都是危险的,问题是,如果没有了这些公共设施,观众何必还要跑到电影院去看电影,自己在家看电视岂不更加轻松自在?

  3D眼镜之于3D电影,就如同筷子之于吃饭一样,属于最基本的配套设施,保障其功能健全、干净整洁是供应商无法推卸的责任。当然,如果商家提供更加优质的配套服务,适当收取费用似乎也说得过去,但基本前提是提前告知,以供消费者自主做出选择。上菜的时候再告诉顾客不提供筷子,这分明就是赤裸裸的欺诈,因为顾客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一副3D眼镜值不了多少钱,不过,如此变相加价却并不是小事,因为这种霸道的做法背后,展现出的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伤害,以及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漠视。类似的霸王条款屡见不鲜,由此很容易让人产生的疑问是,商家为什么不直接把配套设施费用打包进商品价格内呢?其中奥秘或许在于,“化整为零”能够让商品价格看起来更加便宜,从而在价格战中更具优势。先用低价吸引顾客,然后再用各种隐蔽收费项目寻求“堤内损失堤外补”,这样的做法看似“抖机灵”,实则是在砸招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口碑才是商家最宝贵的资产。

  3D电影的特征是更加清晰立体,透过隐蔽收费的3D电影,不知道李女士的电影观感如何,旁观者倒是看见了一个更加清晰立体的霸王条款。就此事而言,铲除形形色色的霸王条款,显然比3D眼镜是否收费更加值得关注。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