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

2019年04月23日07:33

来源:河南日报

  “你永远不知道,你的微信好友里下一个微商会是谁。”这虽然是句调侃,却也是当下微信“朋友圈”逐渐演变成“商业圈”的真实写照。如今,朋友圈已发展为网络购物的常见渠道,由此衍生出的购物纠纷也频频发生。(见4月21日《光明日报》)

  当前,“朋友圈”逐渐少了清纯,处处弥漫着浓厚的商业气息,还呈愈演愈烈之势,原因就在于监管失灵、存在监管漏洞与盲区,以及有法未依、违法未究、究而不严。诚如专家所言,“互联网再大也大不过‘法网’,微信再‘微’也漏不过法眼。”今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专门规定,比如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再如对平台责任的规定前提条件是平台属于电子商务平台。正因为真正落实微商主体登记没到位,像微信、直播、微博等社交平台的责任,是否完全等同于电子商务平台没得到进一步明确,微商从业者建立信用评级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健全行业标准等方面没有及时进行全面规范,才使得互联网一些平台沦为“法外之地”。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唯有严格执法,细化落实到每个细节,互联网才能大不过“法网”,微信也才能漏不过法眼。 (贺成)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