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野游”堵不如疏

2017年07月12日00:0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7月11日,郑州市区最高气温超过36℃,户外设施在太阳的暴晒下温度超过了50℃,手摸上去明显发烫。然而,没有“最热”,只有“更热”——随着“三伏天”正式拉开帷幕,未来的高温天气将一波接着一波,更热的时节还在后面。

炎炎烈日下,绝大多数户外设施附近都人迹罕至,唯有一处是例外——有水的地方。酷暑难耐,即使成年人也按捺不住对一池碧波的向往,遑论那些对水天生就没有抵抗力的孩子。于是,一个话题再度在郑州市民中升温:“平时有人偷偷去‘野游’的龙湖,能不能划一片正规公共浴场?”(详细报道见今日本报)

实际上,这样的话题已多次发酵,与往常一样,此次多半又将无疾而终。原因很简单,根据2015年7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龙湖水域保护管理办法》,“在龙湖水域游泳、洗澡”是被明确禁止的11类行为之一。不仅龙湖不能游泳,相邻水域一样不能游泳。所谓龙湖水域保护区,是指位于郑东新区管辖区域内的龙湖、龙子湖、象湖、如意湖、莲湖及相连的河、渠等龙湖水域和湖心岛、环湖等有关区域。

尽管龙湖一时很难“开禁”,这样的讨论依然不无意义——市民之所以对龙湖念兹在兹,并非一定要畅游龙湖,只是因为可供消暑戏水的场所实在难觅,所以格外垂涎龙湖那片广阔的水域。想想也是,郑州市区河流沟渠为数众多,但真正能让市民亲近的又有几个?更进一步说,如果能有更好的戏水之处,市民何以面对那些“禁止游泳”的牌子耿耿于怀?市民之所以对“野游”满怀憧憬,并不是对自然环境有多么痴迷,而是因为除此之外很难找到更好的去处。从这种角度来看,市井坊间“野游”的兴趣有多强烈,就说明正规游泳场所有多稀缺。

对于已近千万人口的郑州市来说,市区游泳池的数量显然远远无法满足市民需求。当然,数量稀缺只是一方面,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价格高,因为不少市民需要的不是高标准的游泳池,他们所向往的只是一处可以戏水的乐园。明乎此,也就不难找到缓解矛盾的出路——撇开那些水域保护区,在其他自然水域能否为市民开辟出一块戏水场地?看看各大泳池的火爆就可以知道,郑州市民的这种消费需求有多么强烈。如果说政府主导“市民戏水工程”负担过重的话,完全可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其中,职能部门所做的不过是加强监督、规范管理而已。相比起劳神费力与“野游”者打游击,这无疑是一劳永逸的治本之策。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