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医闹”应厘清医闹产生的病因

2017年07月13日00:00

来源:大河网

  胡建兵

  近日,国家卫计委联合公安部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严密防控、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包括醉酒、精神或行为异常患者安排保卫人员陪诊,将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等,官方亮出了一系列严惩伤医、医闹行为的“组合拳”。(7月12日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医闹”事件在全国各地频发,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遭到严重影响,有的被打伤,有的被打死,有的被强行下跪道歉,还有的被迫戴头盔上班。如:2014年7月8日凌晨,大批身份不明人员在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人民医院聚集,摆灵堂、烧纸钱,并且殴打参与调解的医务人员,致使多人受伤住院治疗。再如:2015年1月17日,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发生伤医事件,导致医生被打伤短暂昏迷并住院治疗。还如: 2015年2月22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法官秦明承因妻子在医院去世,在无法了解妻子病故原因的情况下,情绪失控,与医护人员发生冲突……。

  面对这一起起触目惊心的“医闹”事件,国家卫计委等出台文件,亮出了一系列严惩伤医、医闹行为的“组合拳”,是应该的。但打击“医闹”,应该先厘清产生“医闹”的原因,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不然,配备保卫人员陪诊,把患者和患者家属搞得像犯罪分子似的,只能让患者和患者家属对医院产生更大的不信任感,稍有语言不和或肢体接触,可能会引发更大的冲突。

  “医闹”事件之所以频发,一方面是看病贵、看病难使民众对医院和医生的印象不佳,病人和病人家属在医院医治过程中积压了一定的怨气,一有不满,容易暴发。另一方面,一些医院和医护人员在医治过程中服务不到位或者与病人家属之间沟通不够。还有一方面是一些病人和病人家属缺乏法律意识,发生医疗事故等后,往往不通过正常途径去解决,而是把气出在医护人员身上。更有一些人故意把事情闹大,从而通过“医闹”获得更大的利益。当然不排除还有别的原因,但总的一点是医患之间缺少信任和沟通是医患冲突的主要原因。

  病人到医院来看病,这是有求于医生,通常情况下,绝大多数患者还是比较尊重医护人员的。如果没有什么不满,不太可能吃饱了没事干,到医院来寻衅滋事。如果各地医院把虚高的各种费用降下来,真正从患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不乱开药,乱做检查、乱动手术;如果对患者的病情以及可能出现的情况向患者家人说清楚,让病人家属有一个心理的准备,有一定的心理承受能力,一旦发生意外,病人家属也更容易接受事实,也就可以防止情绪失控。总之,如果医院和医生真正把患者当亲人、当家人,做到服务到家,就可以赢得患者和患者家属的信任,就会减少各种矛盾冲突的发生。

  无论是医院的问题还是患者方面的问题,有人在医院“闹事”肯定是不对的。但要想防止“医闹”事件的发生,关键是要改变医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的弊病,给患者一个放心的就医环境,改变医院和医生在人们心目中的不佳形象。其次要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另外,要让患者和患者家属在遇事后有一个顺畅的诉求渠道,使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当然要对真正无理取闹的“医闹”进行打击。总之,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采取更多的措施加以防范。(胡建兵)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