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沿街叫卖的鳄鱼龟、逃到居民楼上的蜥蜴、出现在黄河湿地的鳄鱼……近段时间,郑州连续发现了多起涉外来物种事件。林业局野生动物救护专家认为,这些外来物种很可能是被市民当成宠物非法饲养后弃养或看护不当逃跑的。这些外来物种不仅会影响本地的生态平衡,还因其身上携带有原产地的病毒、细菌和寄生虫,会传染给饲养人和接触者。
近日,《大河报》记者走访了郑州的一些宠物市场,发现不少商家在出售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巴西龟和鳄鱼龟等外来物种,就连销声匿迹了很长时间的食人鲳,如今也被当成“财神鱼”在出售。宠物市场的繁荣景象令人眼花缭乱,以“宠物”之名,很多稀奇古怪甚至危机四伏的物种都在待价而沽,实可谓“只有不敢想,没有不敢卖”。这种繁荣景象的另一面是,越来越多的外来物种出现在公共视野,甚至频频因此引发祸端。
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底,确定入侵中国的外来有害生物达到580余种,其中危害严重的达200多种。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公布的全球100种最具威胁的外来入侵物种中,入侵中国的就有50余种。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引发的生物灾害和生物安全问题,已成为一种全球性现象,不少国家因此蒙受巨额损失,中国同样未能幸免——中国每年因此造成的生态和经济损失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谁能想到,当外来物种竞相扇动“蝴蝶翅膀”,竟能制造如此沉重的代价?
早在2004年,中国就形成并通过《中国外来生物入侵预防与管理的国家发展策略行动框架报告》。直至今日,外来物种入侵的步伐仍在加剧。之所以造成这样的局面,一方面是因为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预防和治理,需要环保、林业、海关、口岸等多部门共同参与,随着现代物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的迅猛发展,外来生物入侵的途径不断增多,不仅技术性检测手段仍有待更新完善,而且监管难度大大增加;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在中国现有法律法规中,尚没有一部从国家层面针对外来入侵物种的专项法规或条例,与生物入侵有关的只有相关检疫法,对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缺乏健全而有力的规定。可资借鉴的是,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有这方面的专门立法。
面对外来物种咄咄逼人的攻势,完善法律、加强监管的意义毋庸赘言。除此之外,公众的防范意识也不可或缺。现实生活中,相当一部分外来有害物种当初都是作为“宠物”被引入国内,只不过,它们最终被弃如敝屣,并在野外环境中野蛮生长。虽然名为“宠物”,另类宠物与寻常宠物显然大不相同——既然是“宠”物,自然是需要“宠”的,寻常宠物身上不仅寄托着饲养者的情感,而且也检验着他们的爱心和责任心。相比之下,另类宠物本身就是一个“另类”——饲养者热衷于此并非源自情感需求,多半只是追求新鲜、另类、刺激的心理,一旦失去新鲜感,难免就会将其“扫地出门”。以标新立异和猎奇为目的,另类宠物不过是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的道具,虽然它们的野蛮生长孕育着生态灾难,它们本身其实也是受害者。
相比起建立防微杜渐的防控体系,明确积极健康的宠物饲养观显然更加简单而有效。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如果做不到宠爱有加,就请远离那些稀奇古怪的外来物种,这既是出于对自然生态的敬畏,同时也是对个人安全的保护,毕竟,由此引发的事故并不鲜见。倘若以“宠物”之名行另类之实,不仅暴露出公共意识的淡薄,同时也不免展现出人性中自私残忍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