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热天影院观众租毛毯御寒,这是唱的哪一出?

2017年08月22日00:00

来源:大河网

  记者对部分电影院的室温进行了实地测量,结果普遍温度较低,有的电影院因为过冷,观众不得不中途离开甚至有的观众靠租电影院的毛毯御寒。(8月21日《北京青年报》)

  电影院向观众开放冷气,本来是一种人性化关怀,也是为了招揽更多观众,但是因为空调调温太低,电影院里太冷导致观众抱肩缩背甚至瑟瑟发抖,不光无法突出“人性化”,还逼迫观众中途退场甚至租毛毯御寒,如此还能留住观众吗?

  面对热浪冲天的外部温度,电影院里的观众却在“抗寒”,如此浪费电力资源,真的令人心痛。资源紧张是近些年许多大城市非常突出的问题,而节约能源、勤俭节约过日子,也是许多地方追求的理念。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规定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除医院等特殊单位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2014年,北京市发布《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将全市范围内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且公共建筑面积占比超过50%的建筑纳入能耗限额管理,范围覆盖率达全市公共建筑总面积70%以上。

  有规定摆在那里,只要照章办事就行。但是许多电影院并未执行“不得低于26℃”的规定,有的徘徊在24-25℃,个别电影院的空调风口附近甚至23℃。客观而言,如今的电影院空间不大,又长时间不间断放冷气,所以容易造成温度偏低,这一点,应该在电影院的考量之内,影院在调节空调温度的时候就不能太低,而应该偏高一点。

  实际上,电影院里温度太低并非一天两天的事情,有的观众曾经直接要求电影院调高温度,有的观众还向影院租毛毯“抗寒”,要说电影院负责人对室温太低不知晓,那是假的。但是令人费解的是,温度依然提不上来。而调节空调温度并非难事,只要将最低温度设置在26℃就可以。莫非电影院调低温度,是为了出租毛毯?但愿并非如此!

  调高温度,看起来举手之劳的事情,却长期得不到解决。一方面是电影院负责人缺少资源保护意识,不注重细节管理,另一方面是违规成本太低,激发不出纠错兴趣,对于空调温度太低也就毫不在意。

  其实,不只是电影院,一些政府机关、商场、服务大厅等等地方,也存在温度偏低的问题。客观而言,每个人对于温度的感受程度不同,但是只要不高于27℃或28℃,基本上都能够感觉不是太热,因此依照规定,大型公共建筑内夏季室内温度不得低于26℃,就应该是一个能够接受与执行的温度。

  既然有规定,那么就应该有处罚细则,就应该对违反规定的负责人给予一定的处罚。对于浪费资源,他们不感到心痛,就应该依靠处罚让他们心痛。否则,一些公共场所的温度还会冷下去,电力浪费现象还会继续下去。(曲征)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