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每个人都能享受法律服务

2017年10月13日07:54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对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其中,河南省成为全国首批8个试点之一。昨日,《大河报》记者联系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河南早在2012年就已率先提出这一概念并积极实施。

  从法理上讲,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一样肩负着维护司法公正的神圣使命。不过,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律师是唯一不具有公权力的法律职业群体,他们的权利因此很容易受到伤害。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其中强调,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在此基础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6月印发《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作出全面部署。这意味着,律师执业权利有了更强有力的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不仅是为了使刑事案件被告人享受到法律服务,而且是为了给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提供保障。律师虽然是为具体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实际上也是在维护所有公民的正当权利。这不仅是因为案件当事人也是公民的一部分,更是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潜在的犯罪嫌疑人,而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尊重并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不仅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有利于维护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即使“消费”法律也一样是要付费的,不过,囿于经济条件所限,有些刑事案件当事人无力“购买”法律服务。因此,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必然涉及的问题是法律援助。相比起多数地区开展的局限于特定人群的法律援助,我省法律援助的最大不同是,早在2008年就提出“应援尽援”的目标,确保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得到及时合格的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本质是政府替低收入群体来“购买”法律服务,我省法律援助的发展与政府大手笔的投入密不可分,除了寄希望于财政的继续支持外,不妨建立起相应的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以及不断拓展社会捐赠渠道以筹集资金。

  习近平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同时,不断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才能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程序细节的不断完善,本身就是依法治国理念的生动展示。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