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之后我们该做点什么?

2017年10月16日16:34

来源: 每日新报

  见义勇为者子女参加中高考,可以依法加分;见义勇为者死亡,河南省将一次性给予百万抚恤金;河南人外地见义勇为,也能享受家乡待遇……10月13日,《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草案)》(审议修改稿)公布,并征求市民意见。人们发现,此次审议修改稿对见义勇为者的保障更加人性化,规定也更为细化,其中,“见义勇为伤亡人员经省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确认,由省人民政府颁发一次性抚恤奖金”一条引起关注。

  见义勇为,是很多富有正义感的人们在他人遇到危险时的第一抉择,毫不为己,专门为人,这是人性中最高尚的一面。有很多见义勇为的英雄在采访时,都会被问到同一个问题,你后悔吗?英雄们都会回答,我不后悔。这是他们高尚人格的闪耀表现,但作为局外人的我们,看着见义勇为者或伤或残的身体,甚至是他们的遗像时,除了感动和惋惜,我们还应该做点什么。

  以前的法律不甚健全,很多见义勇为者不得已“流血又流泪”,比如认定见义勇为的行为过于困难,一些本应该提供证明的受益者,却因怕麻烦而悄然离开,使得见义勇为者的行为得不到认定;还有的因见义勇为丧失劳动力后,后续医疗和生活都成问题,却没有经济补偿。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不愿意看到的,却又都是实实在在需要解决的。如果没有法律保障,我们不能指望谁能大发慈悲解决这些问题。河南省在这方面就做出了很好的表率,在今年4月份,《河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就规定,非因法定事由,企业不得辞退或者解雇见义勇为人员,时隔半年之后,审议修改稿又规定见义勇为死亡者可得百万抚恤金。规定越细化,执行起来就越有据可循。

  在见义勇为的“后英雄时代”,对英雄的妥善安置不仅仅是为了英雄本身或他的家人,更是为了给观望的群众一个态度:别担心,见义勇为的背后,有政府为你撑腰;别害怕,见义勇为之后,绝不让英雄“流血又流泪”。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