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书香社会

2017年11月07日08:32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4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以下简称“公共图书馆法”)。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也是公共文化领域继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之后的又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进一步健全我国文化法律制度、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见11月5日《人民日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阅读使人眼界开阔,胸襟豁达,素质能力提升。公共图书馆法确立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点的公共图书馆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建立覆盖城乡、便捷实用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强调了公共图书馆的公益属性,对免费借阅开放、资源整合、基层延伸、数字化建设等服务层面均提出明确要求,有利于丰富创新阅读服务内容和方式,满足公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是衡量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就的重要指标。兴旺、普惠的现代图书馆应该成为文明社会的标配及美丽风景。公共图书馆法通过立法形式促进全民阅读,培养公众阅读兴趣和习惯,提升阅读水平与文明素质,充分彰显了国家对公共图书馆事业的高度重视及文化自觉,是对建设书香社会公共目标的保驾护航。(斯涵涵)

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