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网络安全须加强风险防控

2017年12月26日09:42

来源:大河网

  □李鹏飞

  12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网络安全法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指出,2015年以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依法约谈违法违规网站2200余家,取消违法违规网站许可或备案、关停违法网站13000多家,有关网站还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关闭违法违规账号近1000万个。

  报告提到,要加快《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对如何认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对等级保护等制度落实过程中的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网络安全问题凸显,也由此引发了不少新型社会矛盾的出现。在此过程中,不管是公民个人还是国家,对网络安全的重视程度都不断增加。但是,尽管如此,网络平台的安全漏洞还大量存在,公民个人信息甚至国家机关单位的相关信息仍然出现泄露现象。这样的情形对于如今的网络信息时代无疑是巨大的威胁。如何避免信息泄露,保障网络安全,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一个重大课题。

  2016年11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并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由报告显示的情况可以看出,网络安全法实施几个月来,在处置打击网络违法现象,保障网络安全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同时,报告也指出,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发现网络安全漏洞仍有不少,甚至省级部门互联网监管综合平台也存在高危漏洞。另外,一些地方利用网络非法采集、窃取、贩卖和利用用户信息已形成黑色产业链。这表明,网络风险防控并非易事,目前的法律法规仍有一定程度的滞后性,不足以应对不断演变发展的网络环境。

  保障网络安全必须依赖法律,而网络的特性则要求立法必须具体细化。例如,目前,公民发现本人信息被泄露或滥用后,举报难、投诉难、立案难现象比较普遍,当前免费应用程序普遍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侵犯个人隐私问题,但几乎没有受到任何监管和惩处。这就需要法律对公民信息采集的规范性作出进一步细节性规定。

  报告指出,要加快相关立法进程,网信、工信、公安等部门要尽快制定配套法规和文件,细化法律中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等制度。此外,要加强互联网刑事立法,研究制定网络违法犯罪防治法,推动网络违法犯罪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衔接。这正是对日益凸显的网络安全问题作出的正确应对。相信,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网络安全风险会得到有效防范,我们的网络环境会在法治的保障下更加健康、安全。

编辑:何心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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