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私人共享充电桩服务”须规范

2017年12月26日09:02

来源:燕赵晚报

最近,上海市的一些小区里出现了可以共享的充电桩。与平日里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不同,一批私人充电桩摇身一变,只要缴付实惠的价格,其他车辆也能在车位上实时充电。(12月25日央广网)

新能源车发展迅猛,充电却成了难题。热点地区一桩难求,主要原因是供需失衡。现在,上海在新能源汽车推进工作中进行新探索,多家企业在上海推出私人共享充电桩服务,这种“私桩共享”服务,由原来的“私桩”,变成了“分享电桩”。居民的“私桩”只要提出申请,然后由企业上门更换成智慧桩,或在原桩内安置共享模块,就变成了别人也可以使用的“分享电桩”。使用者不仅在价格上较外面公共充电桩还便宜,而且十分方便。

随着新能源汽车的不断增多,民众对充电桩的需求更加强烈,如果一律由政府投入显然难度较大。根据相关要求,新建小区必须配备不少于停车位10%的公共充电桩,把“私桩”改成“分享电桩”,让一些私桩提高了利用率,使资源得到更好的利用,大大节省这方面的投入,同时可以调剂供需失衡,符合民众对共享电桩的需求。

“私桩”要变成“分享电桩”,需要完善的服务配套制度。如果不对其进行明确规范,可能会重蹈之前共享单车等类似问题的覆辙。首先,可能会加重小区的管理成本。一些不是本小区的车辆进入小区随便停放充电,对小区的安全保障带来隐患,可能会引发各种矛盾和冲突,这可能让小区物业很是头疼。其次,新老小区安装难易不一,无论是从停车位、供电设施还是安全因素等方面考量,“私桩”变成“分享电桩”都不能解决一切问题。一些车主因为安全的问题不愿意分享自己的充电桩。而另外一些车主却希望可以通过小区固定共享桩的方式,不再对一车一桩进行强制。如何保证每个市民的权益,需要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另外,“分享电桩服务”也存在责任如何分担等问题,一旦出现安全问题,这个责任是推进“分享电桩”的企业负责,还是由提供电桩的私人负责或者由使用人负责,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不然,一旦有了问题就会扯皮。

“分享电桩”的出现,无疑对理顺供需关系,调节充电桩使用效率等方面产生正面效果。要让“分享电桩服务”得到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完善分享电桩相关配套制度来保证各相关方的权益。让企业与电桩提供者和使用者之间建立一种契约关系,根据合约,让更多的电动汽车拥有者在给自己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别的车主带来方便。

编辑:张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