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马克思主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2018年05月11日15:12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坚持马克思主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人民的理论,第一次创立了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精神博大精深,是人民的理论。因为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是“为人类求解放”,它是人民实现自身解放的思想体系。人民实现自身解放,首先是要推翻旧世界、建立新世界,将人民从被统治、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中解放出来,使人民成为社会和国家的真正主人。通过革命,最终建立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剥削、人人平等、人人自由的理想社会。人民实现自身解放,为的是实现“人类的自由解放”,让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人与人之间生活在一个自由、平等、和谐、文明、美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之中。让人人获得人身、人格、思想上的真正自主和解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马克思主义人民理论在中国的具体践行。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付诸实施,取得伟大成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具体体现。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是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决定力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深刻阐释了人民对我们国家的重大意义,饱含着对人民的尊崇和热爱。我们要始终尊重人民的主人翁地位,深深扎根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带领人民创造属于新时代的光辉业绩。另一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鲜明的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既是对我们党执政为民理念的充分诠释,也是践行党的宗旨的根本要求。我们要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带领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在新时代,我们要始终顺应、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向往,“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这才是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真正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坚持马克思主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中国的法治发展经历了“法制—法治—全面法治”的历史轨迹。今天,中国已经进入“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到2035年,做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在新时代,我们要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这就要求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继续推进改革。在中国要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必须高举马克思主义旗帜。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 胡建淼)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