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退休制度让科研机构永葆活力

2018年05月31日07:20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张西流

  备受瞩目的院士退休问题迎来最新进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院士退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分批办理退休手续,稳妥有序推进院士退休工作。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上,中科院院长、中科院学部主席团执行主席白春礼作工作报告时透露了这一进展。(5月29日《中国青年报》)

  过去,院士管理制度僵化,是不争的事实,由此引发的负面新闻不断,一直饱受社会诟病。特别是,院士承载太多的隐形资源和利益纠葛,加之没有退出机制,使院士在“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等方面,表现得更加突出。

  近两年来,中科院、中国工程院推进院士制度改革,如改革院士遴选和管理体制、提高中青年人才比例、实行院士退出制度等,一些措施相继“落地”。特别是,这次国务院提出分批办理退休手续,从优保障院士退休后待遇,表明推进院士制度改革,已进入实质阶段。

  事实上,建立和完善院士退休制度,打破了沿袭至今的院士终身化的“传统”。一方面,院士到了一定年龄,必须退休,可聘为“荣誉院士”,扭转院士“终身荣誉”需“终身工作”的弊端。另一方面,院士违纪或不符合条件,责令退出,永不遴选。这就要求,院士在职期间,保持院士称号的学术性和荣誉性,不与物质利益挂钩,不与科研经费挂钩,不与院士所在单位的工作挂钩;院士退休后,从优保障待遇,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使退休院士在科研领域持续“发光”。

  特别是,建立和完善院士退休制度,除了终结了院士终身化,更破除了院士行政化和功利化。只有这样,“两院”才能真正成为纯粹的、权威的学术机构,院士才能真正成为学术界的精英,而不是从事行政事务,甚至抢占科研经费和各种社会特殊资源的人,才能实现院士队伍年轻化,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使那些长期从事科研且成果丰硕的中青年人才,在院士评选和科学研究中脱颖而出,使中国科技事业永葆活力,不断进步。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