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无“特权”,有规矩才能成方圆

2018年07月03日19:41

来源:大河网

  目前,郑州已开启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交警将在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易发时段和点段开展集中行动,严查闯红灯、上高架、随意横 穿马路、逆行、违法载人、随意翻越道路隔离设施、不按车道行驶、拦车散发小广告、拦 车乞讨等交通乱象。对查扣的人员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措施,并依法进行处罚。(大河报7月3日)

  交通法则向来是以保护行人的原则执行的,机动车闯红灯扣6分罚200元,但对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却没有适当的处罚机制,这就导致了不少行人、非机动车“横行霸道”,闯红灯的现象屡禁不止。然而,交通法则没有特权,不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都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则。谁上路,谁遵守;谁犯错,谁担责,才是道路交通法的钢铁法则。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节奏的加快,汽车已经进入了越来越多的家庭,成为人们的主要代步工具之一。而车祸,也已经成为当今社会公害,每年世界上约有130万人死于车祸,2000万到5000万人因交通事故受伤。世界卫生组织2009年发布的道路安全全球现状报告,收集了178个国家的数据,报告结果显示,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公众健康问题,其中,又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的交通事故占所有事故的八成以上。这一骇人听闻的数据在用生命的代价在警醒人们要遵守交通规则。

  规则时代,任何人不能因为自己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就无视交通法规,抱着侥幸心理闯红灯,出了事情用弱者的立场要求别人为自己的错误分担责任,更不可利用弱者无畏的心理博取同情。值得庆贺的是,最近各个省事也纷纷活动起来,对于行人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低头过马路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进行现场教育等举措;国家交通有关部门也在积极完善交通法则,不再一刀切的把事故责任指向机动车;全民也在认真学习,树立正确的道路规则意识,遵纪守法,文明上路。

  无规矩不成方圆, 道路交通无“特权”,“恃弱犯规”不可取,遵守规则,珍爱生命。(大路)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