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放生”有违生态保护初衷

2018年07月06日07:55

来源:河南日报

  7月3日16时左右,有市民在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盐坪坝长江大桥工地附近的长江边,捕获一条体长约20厘米的小鳄鱼。经宜宾市翠屏区畜牧水产局渔政管理站技术人员检查分析,认为该鳄鱼为“放生”鳄,系长江水系外来物种湾鳄。该鳄鱼可以长到7米长,不仅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还会威胁人类安全。(见7月5日《成都商报》)

  当下,保护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已成为一种社会共识。从这点来看,有“放生客”放生小鳄鱼,也是一种善举。问题是,由于其“放生”选址不当,将外来物种湾鳄“放生”于长江,不仅对湾鳄生存不利,而且会对自然生态造成破坏,更会威胁人类安全。可以说,将湾鳄“放生”于长江,是一种野蛮“放生”行为。野蛮“放生”有违生态保护初衷。若想保护好野生动物,必须熟悉和了解它们的生活习性,不要盲目“放生”,避免给动物和生态带来次生灾害。当然,如果能够真正停止对野生动物的捕猎、圈养,甚至杀戮,人们也就无需用“放生”来保护野生动物了,这也是我们需要长期努力做的事。(张西流)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