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使命担当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2018年08月02日16:10

来源:人民网

原标题:强化使命担当 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派驻机构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延伸,是设在驻在部门的“探头”,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关键环节,必须强化使命担当,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发展,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贡献更大力量。

  强化政治意识,调好“探头”高度。高度决定广度。派驻纪检监察组身处监督执纪工作最前沿,“探头”高不高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成色好不好。思想认识要高。发挥“探头”作用,做好派驻监督工作,思想认识是第一位,只有思想认识到位了,行动才能到位。要深刻把握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等重大问题,始终把派驻工作放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去理解和定位,自觉按照党章和宪法的规定履行职责,做到有位有为,不错位、不缺位、不越位。政治站位要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高“两个坚决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最有力的政治担当,站好监督工作“第一道岗”,做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信得过的忠诚卫士。使命意识要高。派驻机构作为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强化“专责机关”的使命担当,始终把加强综合监督单位政治建设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这一中心任务,推动驻在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政治文化积极健康、政治生态山清水秀。规矩意识要高。派驻机构始终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时刻绷紧“纪律弦”,始终做纪检监察人、干纪检监察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强化压力传导,引导驻在单位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按规矩办事。

  健全监督体系,拓展“探头”广度。要聚焦实现全覆盖、全时空、全过程监督目标,不断优化完善监督体系,拓展监督范围和领域,完善体制机制,提升监督实效。“全覆盖”即要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的要求,完善派驻组织体系,无论权力大小,只要行使公权力,都要被列为监督对象,该派必派、该监督必监督,使监督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全时空”即要打造立体监督体系,既注重“八小时之内”的监督,也要强化“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消除监督弱点和盲点,时刻悬浮监督“利剑”,24小时监督在线,使党员干部学会做“透明人”,学会在“玻璃缸”里生活,自觉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生活的习惯。“全过程”即要结合监督部门实际,建立分类监督体系,实行“一部门一方案,一岗位一措施”,既要强化对人的监督,也要强化对事的监督,既要把监督融入到干部队伍中,也要把监督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只要可能发生廉政风险都要纳入监督范围,只要出现苗头性、可能性、倾向性的问题,都要问、都要看、都要查,让监督无处不在。

  聚焦重点关键,校准“探头”角度。要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中心任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这个根本目标,切实处理好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瞄准关键部位、紧盯关键环节,在精准监督上狠下功夫。要在压实责任上下功夫。瞄准党组织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牢牢抓住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这个“牛鼻子”,激发领导干部的担当作为。要在正风肃纪上下功夫。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重点围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扭住不放、寸步不让。要在“治病救人”上下功夫。既要监督干部,也要爱护干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常抓长、抓细抓实,在教育挽救干部的同时,树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威信。要在惩治贪腐上下功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授权,履行好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职能,重点关注当前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绝不手软。要积极配合开展好巡视巡察,实现派驻“固定监控”和巡视巡察“流动岗哨”有机结合,使腐败无处藏身。要在防微杜渐上下功夫。引导综合监督单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强化自身建设,永葆“探头”亮度。打铁必须自身硬。派驻的同志,从一开始就要牢牢守住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份特征和监督工作的职责特性,站稳政治立场,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加强理论武装,增强政治定力。政治定力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政治要求。要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敏锐性和责任感,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反腐败必胜的信心。要敢于动真碰硬,提升执纪能力。秉公执纪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守的职业准则。要本着对党、对干部、对群众负责的要求,尊重事实,不徇私情,严格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对各类腐败问题,敢于动真碰硬。要加大学习力度,提高监督能力。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纪检业务学习,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创新理念,促进理论和业务水平双向提升,努力使自己成为精通纪法和纪检监察业务的行家里手,着力提升执纪监督、查办案件的能力水平。(重庆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谭小龙)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