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深圳大学城图书馆谢绝14岁以下儿童入馆的新规引发热议。近日记者走访发现郑州多家图书馆少儿区对低龄儿童说”NO”,图书馆禁止4岁或7岁以下儿童入内,引发市民广泛关注,有的家长对此比较支持,有的则持反对意见,认为图书馆是公共场所,应该对市民开放,不管多大年龄段都可以进入。《大河报》
对此话题,网友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支持者的观点是:图书馆是安静的场所,而“熊孩子”们的喧闹不仅打破了“文化天堂”的秩序,还给图书馆的管理水平提出挑战。反对者认为:图书馆作为公共区域,孩子有权利进入,不应该管理上嫌麻烦,就要抹杀孩子的阅读兴趣,剥夺其享用公共资源的权利。提高国民阅读率,自然应当先从娃娃抓起。
大家的说法不无道理。首先,安静和秩序是公共图书馆的最基本的要求。一些家长本身对图书馆这样的公共场所缺乏道德约束的认识,视之为“儿童游乐场”,或者给“书籍”搬家、或者随地撒尿,不仅侵犯了其他读者的利益也破坏了知识殿堂整体的宁静气氛。
再次,图书馆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图书馆管理简单粗暴缺乏人性化。任何一种公共设施,开放的程度越高,对管理者提出的要求就越高。而当目前的管理水准不能适应读者的需要时,当然应该有所改进,应该对这种需求进行合理的引导,而不是逃避,比如改换墙壁颜色、设立游戏区、讲故事、教家长如何带领孩子养成阅读习惯等。作为公共图书馆,负有向社会全体成员提供浏览的义务,无论老幼。
最后,我们应该对有“知识焦虑”的年轻父母们留一些同理心。80后为人父母受过基本的高等教育,阅读本来就是生活常态,孩子也是耳濡目染,他们从娃娃起抓阅读的心理不应该被现实打消。第十五次全民阅读调查报告显示,2017年,在0—8周岁儿童家庭中,超过七成家庭有陪孩子读书的习惯,这些有阅读行为的儿童家庭中,平时有陪孩子读书习惯的家庭占到91.8%。针对这种情况,社会也应给予更多投入,帮助图书馆完成转型,尽快让孩子们找到可以读书、乐意读书的地方。
这让我想起了自由和秩序的深层命题,现实生活中,只有维持一种稳定的秩序,社会才能正常的、有效的运转;同时,我们追求自由的精神,努力打破束缚“人性”的秩序,自由与秩序,哪个才正确?我们并不好回答,但只有自由与秩序共存,才有了这个世界。(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