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实名制莫成骚扰实名制

2018年08月22日08:5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汪昌莲

  媒体记者卧底某房产电话营销公司发现,在网上500元可买10000个北京手机号码。“您要买房吗?”“您要投资吗?”“您要贷款吗?”“您要理财吗?”北京白领王女士近期频频接到骚扰电话,她向新京报记者出示了最近几天收到的骚扰电话截屏,最高时一天能接到三次骚扰电话。(8月21日《新京报》)

  电话和手机在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但它也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用户个人隐私及电话内部信息的泄露、遗失、被窃取等,均已成为人们不可承受之重,成为一个社会性的普遍问题。实行电话用户实名制,似乎这一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然而,事与愿违。实行实名制后,骚扰电话有增无减。骚扰电话,对手机用户造成的困扰和伤害,是显而易见的,轻则让用户经济受损,重则干扰正常的生活秩序。

  可见,“水既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电话用户实名制,虽然保护了用户对电话号码的“产权”和使用权,及免受不良信息的侵扰,但同时也会让用户面临个人信息被“实名曝光”的风险。对于电话骚扰依旧频发,有关部门曾归咎于“实名制不彻底”,显然有失偏颇。现实表明,电话用户实名制,可以说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不可否认,我国对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法规,目前还比较薄弱,执法、打击力度不够,难以杜绝对个人信息的侵害。电信企业虽有制度要求员工为客户保守秘密,但如果连法律都难以保障的事情,企业制度就更显得苍白无力了。更何况,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所以说,并非是实行电话用户实名制,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就一蹴而就、高枕无忧了。相反,电话用户实名制,给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换言之,电话实名制,莫成骚扰实名制。信息产业领域的相关企业,首先应肩负起社会责任,坚决摒弃“经济效益至上”的经营观,以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为第一要务,在技术创新及制度建设上舍得投入成本。在技术创新上,应研制和推广“信息安全电话”,使其具有智能防盗、远程遥控、防止骚扰、资讯保密等核心功能。当然,企业用于电话技术更新升级的成本投入,不能全部转嫁给电话用户。在制度建设上,企业应将保护用户秘密,作为员工进入门槛及职业操守的“第一课”,常记于心;同时,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严查重处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员工,处罚的最低下限就是将其辞退,而且在信息产业领域的相关企业永不录用。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