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老赖”久占公房:清查被占公房更要打破特权思维

2018年08月22日09:04

来源:大河网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福建省南平市纪委监委通报了建阳区潭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游启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占用公房的问题。游启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8月20日人民网)

  公房,顾名思义是公有住房,其设置初衷是用于异地任职干部、新考录公务员的周转房。这也就意味着公房不属于任何人,只提供给亟需者。在公房使用问题上,是认真执行公房使用规定,还是变通或打擦边球违规违纪用房,不仅是检验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的一把尺子,更是检验领导干部的权力观、利益观的一面镜子。

  游某作为“资深”党员干部,在公房使用问题上更应该有着更高“觉悟”,在调离原单位后退出公房,让给有需要的人。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其不但不主动作为,甚至在收到两次退房通知书的情况下,仍态度蛮横的占着公房打牌娱乐,当起“老赖”。一个党员干部为了满足自己的“私心私欲”,为了为自己谋取“私利私益”,不惜将“公有财产”变成“私人物品”,怎能不让公众心生寒意?

  可以说,游某所作所为不但浪费了公共资源,损害了自身信用,更是丢掉了党性修养,让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在公众心中大打折扣。而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之下,游某如此把教育当成“耳旁风”,视纪律为 “稻草人”,顶风而上、铤而走险,毫无疑问,还是特权思想在作祟。

  不可否认,十八大以来“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一些“积弊”、“顽疾”却并没有完全绝迹,特别是“特权思想”仍是我们的“作风之殇”。从近期曝光的一些“官员打人”、“违规用车”“领导插队”等事件中,我们就不难看出其背后存在着特权思想的影子。在这部分党员干部心中,仍然”执迷不悟“的认为自己作为特殊人员,手中有权,地位显赫,就该让人“另眼相看”给予“特殊照顾”。殊不知,当耍特权习成为以为常时,只能是让自我更快的走向毁灭。

  我党一直强调,党员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公仆,都是为人民服务的,虽然手中握有权力,但也是为了完成职责的,用来为民谋利的,应该敬畏权力,慎用权力,不能有搞特权的念头,更不能在工作和生活中有特权作风,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何种情况,搞特权都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不得不说,类似游某等利用特权“占便宜”的领导干部,之所以有恃无恐,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侥幸心理。总是认为,与“大贪大腐”原则性的大问题比起来,自己“占个房”、“插个队”“用个车”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没啥大事”,于是“任性妄为”的用权力“打擦边”、“钻空子”、“闯红灯”。殊不知,特权与腐败是一对孪生兄弟,任何拒腐防变的防线都是特权思想的蛀虫最先攻破。当特权膨胀到一定程度时,必然不再满足于一些“小恩小惠”、“小福小利”,会一步步变得更加胆大妄为,最终毁了事业,伤了群众,误了终身。

  特权思想是积弊,是顽疾,更是滋生贪腐的温床。因此党员干部作为权力的使用者,必须牢“记宗旨”、恒“念初心”、坚“守本色”、常“思己过”。与此同时,更要做到教育常态化,扭转部分党员干部对权力的错误认识,筑牢依法用权,为民用权的思想根基;强化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减少“暗箱操作”、“违规操作”的机会;抓好惩戒,不搞下不为例,对于典型问题,强化通报曝光,强化震慑警示,营造出“不敢”的氛围。只有如此从“内”祛邪扶正,从“外”严防死守,才能收回越界的权力,管住滥用的权力,还政治生态一片“艳阳天”。(褚文静)


编辑:史海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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