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律的名义向刷流量说“不”

2018年08月30日09:42

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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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日前,国内首例因视频网站刷流量而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查明,2017年2月1日至同年6月1日,杭州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吕某某等3人,在某视频网站平台上,针对特定视频,为其制造了不少于9.5亿余次的虚假访问。法院认为3名被告干扰、破坏了视频网站的访问数据,损害了视频网站和消费者利益,构成市场不正当竞争,需赔付某视频网站50万元赔偿金。

  流量为王的时代,流量可谓商家必争之地,特别是对于视频网站来说,流量更是吸金能力的直接体现。为什么呢?因为在多数视频网站上,视频节目前面往往插播了广告,想看视频,先要看广告,因此,流量不仅能反映这个视频节目的受欢迎程度,而且能直接体现广告的播放量,进而影响到视频网站的业务判断和利益分成。

  明白了这些,再来看刷流量的行为,其影响的不仅仅是真实的播放数据,同时,还必然会干扰视频网站正常的商业活动。实际上,刷流量早就不是什么秘密,“流量刷子”虽然饱受诟病,但始终都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购物网站有人刷好评,网络爆文有人刷点击,视频网站有人刷流量……“流量刷子”之所以乐此不疲,是因为对应着庞大的市场需求。说白了,有些内容生产者为了能卖一个好价钱,一直在默许甚至参与刷流量行为。

  基于这样的背景,这个首例因视频网站“刷量”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颇具标本价值。这个案件值得关注的不是视频网站获赔多少钱,而是通过这起案件,视频网站释放出一种对刷流量说不的强硬态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中,都有关于诈骗犯罪和非法经营罪的规定,此次案件中,法院据此判定被刷流量的视频网站胜诉。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希望有更多的内容生产者能站出来向刷流量说不,因为只有守卫真实的数据,才能以诚信赢得市场。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刷流量首案已经宣判,但是各种刷流量广告在互联网上依然比比皆是。既然刷流量已被认定为涉嫌违法,那么,这些刷流量广告本身也是一种不折不扣的违法广告。以那些刷流量广告为线索,监管部门有必要顺藤摸瓜,揪出那些幕后的黑手。一方面惩处刷流量的行为,另一方面斩断刷流量的利益链条,如此双管齐下,才能维护健康的网络生态。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