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用超标电动车,学校或扣孩子道德分”?连日来,山东菏泽某学校这一规定引发网友热议。当地教育部门日前回应称,拒绝此类做法,对学生不会有任何惩罚性措施。(10月12日中国新闻网)
一人做事一人当,家长犯错就应该处罚家长,不应该由孩子负责。从未成年人的特殊角度看,也只能是没有达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孩子发生错误,由其监护人家长负责。学校却把这一套颠倒过来使用,现在让孩子为家长的错误负责。难道法律规定了孩子有教育和监督家长的责任?家长犯错,孩子“躺枪”,究竟是家长上学还是孩子上学?
教育部门要对落实不力的学校考评约谈,而学校又会对班级评优罚劣,正因为在层层压力之下,才有了家长违规处罚学生的歪点子。这样的措施可能很有效:对于许多不愿意守规矩的家长来说,当自己的行为会影响孩子的“前途”时,他们是不敢掉以轻心的。
这种做法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了家长的行为,但管用不等于合理,一味唯效果论不可取。想要根治此类问题,需要加强交通疏导、规划停车区域、错峰上下学等多管齐下,解决主体是交管部门和学校。相关方面把矛盾转嫁给孩子和家长,显然是不负责任的。
家、校合作理应推广,但不能忽视边界。把一些本该由学校完成的教育教学任务简单粗暴地推给家长,甚至将此与孩子成绩评价挂钩,如此“绑架”不该提倡。(剑雨飞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