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健身市场乱象需要法律先行

2018年10月17日08:4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张智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健身已慢慢成为一种流行的生活方式,健身房也如雨后春笋般迅速发展。然而,健身市场看似火爆繁荣的背后,也蕴含了隐忧,很多健身房的经营乱象丛生,健身教练的资格证也是五花八门(10月16日《市场报》)。

    自2009年10月1日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开始实施,并将每年8月8日定为全民健身日以来,健身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与此同时,健身市场经营中的推销员售卡拿提成、无照经营、健身房老板圈钱跑路等乱象也频频发生,不但让消费者的权益受损,也给健身行业的健康发展留下隐患。

    任何事出皆有因,尽管健身市场“成长中的烦恼”直接缘于部分商家“无利不起早”的逐利贪婪,但在笔者看来,更多的则是缘于法律缺失所导致的无序竞争。目前,出台已满9年的《全民健身条例》只是对健身市场的经营活动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其要求地方根据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基本还停留在纸上,除了10多年前北京市体育局发布过《北京市健身房安全管理规范》外,全国其他省份都没有应声而动,加之国家层面一直没有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对健身市场的监管基本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没有法律的约束,健身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必然会陷入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的困境。故此,及时让法律先行,显然是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损害和遏制健身市场乱象的必然选择。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对促进健身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从本质上说,健身市场“成长中的种种烦恼”,是各方利益博弈偏离了法律轨道的直接表现,这既使得各方利益诉求得不到平衡兼顾,又掣肘了健身市场的健康发展。一旦有了法律的约束,不但可以将那些有损该行业健康发展的负面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而且可以从制度的顶层设计上促进健身市场的发展不偏离规范化轨道。比如,目前健身市场无照经营所导致的消费者和商家在服务项目及价格上多有纷争,因缺乏必要的具体法律约束,消费者和商家双方往往各执一词,不但让监管部门因具体法律条款的不明而不能有所作为,而且消费者提起诉讼时,也可能让司法机关在裁判是非时因法律的不明而难以精准制裁商家的不法行为。有了法律的具体约束,既可以让消费者在维权时不会面临无法可依的困扰,又可以让监管部门精准施策惩治商家的不法行为,更能让司法机关走出裁判难的尴尬。可见,以完善严密的法律约束健身市场经营行为,不失为平衡各方利益诉求、确保监管措施精准到位、助力矛盾纠纷化解、促进健身市场健康发展的刚性要求。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面对健身市场乱象频仍的野蛮生长,让法律约束走出“先手棋”,显然势在必行。对此,相关部门应正视法律约束对促进健身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加快立法步伐,就健身市场的从业准入门槛、规范化管理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纠纷的解决等,建立起完善而又严密的法律体系。如此,才能真正有效遏制健身市场的种种乱象,确保其行稳致远地健康发展。

编辑:贺心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