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旅馆”是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

2018年07月04日15:32

来源:大河网

  近日,在郑州、洛阳的火车站广场上,不少大妈开启新式“露天旅馆”小生意,有1元1张的睡觉纸,5元1个的“床位”,她们还称:没蚊子还安全。

  “露天旅馆”看似给那些生活不易之人提供了一席栖息之地,但是,熟不知这是一种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应该立即制止。

  人来人往的火车站广场,根本性的功能是疏散旅客,而不是用来住宿,且不说,那些“旅馆”入住者是否有难言之隐,单就这些大妈的行为就是不合法的,所谓“旅馆”就必须有经营许可证,毋庸置疑,火车站的“露天旅馆”肯定是没有合法手续的,那么这就属于违法经营。

  不仅如此,1元1张的睡觉纸,5元1个的“床位”,导致火车站广场上随处可见躺着睡觉的人,城市形象被损害不说,实际上是侵犯了进站旅客的权益,而这些大妈就是在利用社会的公共资源在谋取自身的利益,真可谓火车站般的“圈地运动”。

  另外,“露天旅馆”不仅侵占的火车站土地,其实连锁式的侵占了更多的附带公共资源。例如,大妈们声称这里安全可靠,其实,这就是侵占警力资源,可想而知,数以百计的人睡在广场上,财产外露,而火车站派出所警察能不提高警惕,重点巡查吗?所以,他们的安全是建立在众多警务人员监督之下,那也就必然会忽视其他方面的问题。

  近些年,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是层出不强,花样百出,如违章搭建、小区花园种菜、人行道停车等,问题难以遏制在于我国根本就没有关于侵占公共资源的正式法律文件,无法可依的现象下,那就跟无法客观,使得这种不良问题愈演愈烈。

  解决以“露天旅馆”为代表的侵占公共资源行为,根本措施在于尽快完善公共资源管理规定,通过人大立法禁止随意侵占公共资源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社会本身就是一个大家庭,互相的尊重,不侵犯共同的权益,是最起码的底线,肆意妄为只会使风气下滑,“露天旅馆”只是众多案例当中的之一,只有你我努力,才能共创美好幸福的社会环境。(小迪)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