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不需要“法外施恩”

2018年11月05日07:34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评论员赵志疆

  11月4日,郑东新区天泽街附近的多个饭店老板致电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反映说,10月底,郑东新区的城管部门让他们与郑州一家公司签订协议,由该公司对餐厨垃圾集中收运和处置;而辖区办事处也通知,对私收、私运、变相买卖、随意倾倒餐厨废弃物,擅自处置餐厨废弃物等行为,相关部门将从严从重对其处罚。但截至11月4日,店里餐厨垃圾已堆了四五天了,一直未见有人上门回收,甚至已发臭。

  郑东新区的不少饭店老板都感到困惑:一边是不让胡乱处理餐厨垃圾,一边是没人统一回收,餐厨垃圾到底应该如何处理?对此,相关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辖区饭店仍可按照以前的处置方法处理餐厨垃圾,而相关执法部门也不会为难。“新的处理方法没法用,若是逮住就罚,不让用老办法清运,饭店咋正常运作?”

  执法人员的解释听起来充满人性化,不过其中却存在一个明显的认知偏差——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只是分内之职,这显然不是“为难”饭店老板。对于执法人员来说,真正感到“为难”的应该是“有法难依”。当然,感到为难的不只是执法者,不知所措的饭店老板自是不必多说,目前局面“为难”的还有相关法规和制度——到底是法律法规说了算,还是执法部门说了算?

  今年2月1日起,《郑州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5月16日,郑东新区曾对外发布《郑东新区餐厨废弃物集中收运处置实施方案》,方案要求,6月16日至9月16日,郑东新区要重点加强对规模较小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日常监管,对未落实集中收运处置规定的行为从重处罚。时至今日,郑东新区的餐厨垃圾清运依然要靠执法者“法外施恩”,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无论是餐厨垃圾处置企业力有不逮,还是职能部门推进太慢,当法律与执法者因无法对接陷入“两难”,公共利益势必因此而受到伤害。当此之时,仅凭执法者“法外施恩”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不“为难”饭店老板的另一面是“为难”法律,执法者应该如何取舍?

  执法者的执法善意值得肯定,但这种执法善意实际上是以损害法律尊严为代价。因为“法外施恩”,这种执法善意不仅会令人感到“受宠若惊”,而且会感到不甚牢靠,因为缺少明确的法律授权,执法者随时可能改变执法态度和方式。反思此次事件,比明确餐厨垃圾出路更重要的是,如何厘清法律法规与执法者之间的关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法者的职责是有法必依,只有在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更加细致严谨,才能避免在实际执行中陷入“两难”。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