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痛营销应严管

2018年11月09日07:51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杨玉龙

  据报道,前央视主持人李咏去世的消息公布后,不少人的朋友圈被保险业务员刷了屏,保险销售人员借此打起了广告。一则“天价保单”的消息不胫而走:“李咏走了,保险公司赔了3亿,越是有钱人越知道规避风险……疾病保险能买是福气,加保要加到保险公司拒保为止!”

  如此炒作,营销显然有些“过头”了。

  营销需要策略,但更要注意尺度。一则应该遵法而行,二则应遵循道德边界。借伤痛营销产品,看似聪明,或许能够暂时调动一部分人的消费欲望,但终归是短视之举,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麻烦或伤害。比如,借名人车祸或死亡营销,就有可能侵犯对方权益,招来官司。

  因此,笔者认为,对类似伤痛营销或“死亡营销”,不能任其泛滥。

  首先,市场监管要跟进。比如,据相关人士介绍,上述“李咏走了,保险公司赔了3亿”的营销,其实3亿元天价保单根本是不可能的,这样高额的保单,没有任何具体细节,根本就是谣言。所以,对类似的虚假宣传,或者侵犯他人权益的营销宣传,应依法从严监管与打击,以消弭行业乱象。

  其次,行业当加强自律。伤痛营销或“死亡营销”实属行业丑态。不仅没有营销技巧可言,更是自毁形象的龌龊之举。换位思考一下,倘若商家无底线以自己或家人的不幸来调侃、制造卖点,自己可会好受?故此,行业自身须加强自律,完善监管,要对突破法律边界与道德尺度的营销手段说不,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规制。

  最后,消费者也须进行抵制。面对伤痛营销或“死亡营销”,消费者一方面应保持清醒头脑,谨防中了不法商家的套路;另一方面也不应充当此类广告的“二传手”,让其出现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再者,对于能够辨识到的虚假宣传,有必要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使其得到依法打击。毕竟,消费者理智和强大起来,市场乱象才会消弭。

  不必讳言,“蹭热度”已经成了一些商家低成本营销的惯用手法。但营销不应“无底线”。诚如业内人士所言,在公共利益方面,拿别人的伤痛秀自己的产品,会导致“聪明反被聪明误”的后果。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