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付费”不是一锤子买卖

2018年11月23日07:50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张国栋

  线上读书会、社区问答、直播、付费课程、产品订阅……近年来,内容付费成为众多互联网平台乃至自媒体变现的重要方式。用户知识获取渠道更多样、个性化需求被更多满足的同时,产品内容低俗同质化、产品宣传虚假夸张化的现象也不容忽视。同时,当用户发现课程“注水”、不符合预期时,却往往找不到退课、退款渠道,变成了一锤子买卖。(见11月22日《人民日报》)

  作为知识消费的新业态,近年来,互联网的内容付费模式逐渐受到网友的青睐。一方面,内容付费迎合了人们对于自我实现和提升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提供了更多的便捷性。但互联网信息的海量获取,也带来许多问题,人们往往会陷入对精准信息的选择、识别困难之中。为了节省时间成本,人们更加倾向于支付一定费用,直接得到专业回答。但有数据显示,在有过知识付费行为的消费者中,不到三成表示体验满意,约50%表示体验一般,更有不少明确表示不满意。这说明,付费的,并非就是优质的,内容付费能否做到货真价实、物有所值已经成为影响其能否行稳致远的一个关键。

  更主要的问题是,退款难,已成为消费者购买付费产品面临的一大现实问题。说到底这是有些内容付费平台滥用了规则制定权,通过不合法的格式条款变相牟利。比如,提出“本专栏为虚拟服务内容”的说法,将内容付费产品定义为“服务”,避开“商品7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或采用不显著的、隐晦的方式说明“概不退款”,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

  事实上,对于网络课程等,消费者没有产生使用行为就应被允许申请退货,比如购买后没有点击、注销账户没有观看等。就此而言,有关部门亟待加强对平台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引导平台合理建立针对不同内容付费产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尤其对视频课程,只要用户没有点击观看,不影响相关课程再次销售,就应允许用户在一定期限内行使反悔权。

  总之,网络内容付费平台不是法外之地,不能野蛮生长,否则不仅涉嫌违法违规,更会让人“用脚投票”,致其“自毁长城”。内容付费关键在于“内容”,只有做好了“内容”,才是正途,才能吸引用户可持续消费。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