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本质是服务

2018年11月23日07:58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韩春光

  一段时间以来,对郑州市有关部门在电动自行车管理方面尤其是目前正在进行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方面出现的问题,许多市民牢骚满腹。不仅网上评论、跟帖一波接着一波,而且不断升温,热度不减,进而引发网络舆情。

  据多家媒体报道,单就郑州市电动自行车上牌而言,就至少出现了四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个别车牌安装点出售“靓号”车牌,只要买保险就可“黄牌换绿牌”;二是部分电动自行车安装防盗车牌后没有骑行轨迹;三是相同型号的电动自行车上的牌却不一样,有的是黄牌,有的是绿牌;四是个别车牌安装点强制购买保险。这些问题的出现,咋能让广大市民没有牢骚呢?且不说还要网上预约、现场排队。每一项政策的执行、每一项措施的实施,只有执行规范、措施配套、相互衔接、井然有序、监管有力、落实到位、便民惠民,群众才会拍手称快。群众内心里欢迎,行动上也肯定支持。

  另外,关于电动自行车带人违法不违法的问题,也是广大普通市民、进城务工农民议论的热门话题。按照郑州市有关部门的现行法规,电动自行车只能带一名12岁以下的儿童。可是许多初中生、高中生哪个不在12岁以上?这些学生中的大部分都需要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接送。而学校附近,一是不让停机动车,二是根本就没有停车位可停,开车接送极易造成交通拥堵。又何况现在郑州市对机动车实行分单双号限行?!而如今不让骑电动自行车带人了,这就让很多家长变得非常纠结,只能和执法的交警玩起“躲猫猫”,这样反而容易带来交通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既然完全可以载动成年人,且设有载人后座,又是广大普通群众正常所需,交警何必再去拦截处罚呢?

  这些年来,电动自行车的数量增长飞快,遍布城乡,进入了千家万户。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由于其有着轿车、公交车、地铁等诸多交通工具所不可比拟的独特优势,确实给广大普通群众出行带来了很多便利。甚至,电动自行车还是部分人群的谋生手段。

  电动车多了,有关部门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让人们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交通有序、路上安全、畅快方便,理所应该,也是必须的。然而,郑州市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为什么会引起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呢?

  近日,郑州市有关部门针对媒体的曝光和网上的舆情,利用“官宣”对电动自行车上牌中存在的问题一一作出了回应。应该说这是一种积极的对待问题的态度。可除了回应,有关部门更应明白,管理的本质是服务,而不是变相收费,更不是罚款。作为管理者应该比被管理者更具有换位思考的自觉和意识。对于广大普通群众的正常的、普遍的需求,应该以合法的方式给予满足而不是挤压,给予弥合而不是撕裂。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应该更加人性化、亲民化。唯此,广大普通群众才会拍手称快,而不是对有关部门怨声载道。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