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坠井身亡”,敞开的井口别用生命堵上

2018年12月07日08:15

来源:大河网

  12月4日晚上,杭州下沙观澜时代小区发生一幕悲剧:丈夫开车带怀有身孕的妻子回家,下车后,妻子坠入小区窨井中不幸身亡。夫妻俩都是硕士,从事科研工作。据丈夫小朱说,下车时,妻子才走了一步就突然掉进了小区停车位旁的窨井中,从此天人两隔…..(12月6日《黑龙江晨报》)

  “城市的井口”,始终都是市民关注的热点。这一次,“城市的井口”再次变成了“吃人的井口”,两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一个是期盼生命降生的孕妇,她还没有见到自己的孩子。一个是肚子里的胎儿,他还没有见到这个世界的阳光。

  我们不知道这起事故会是如何追责?是一分不赔,还是赔偿了之?无疑,无论给出哪一种结果,都是难以平复民间怨言的。因为,生命比金钱珍贵。“城市的井口”就是城市的伤口,而遗憾的是这个城市的伤口,就没有愈合的时候,每一次都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一次次用悲剧撕裂“城市的伤口”,伤口里流出的不是血液,而是市民的苦难。

  这样的事情,原本是不该发生的。因为这不是什么技术难题,不过是一个窨井盖的问题,只要提高窨井盖的质量,只要健全监管措施,就能纾解现象的发生。可是,城市里“吃人的窨井”还是不时会给生命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

  在百度里搜索“窨井吃人”会出现成千上万个词条,每一个词条背后都是血泪控诉:上学的孩子,走着走着生命没了;步行的市民,走着走着人不见了;遛弯的老人,走着走着落入了地下。究竟多少鲜活的生命,才能填埋“吃人的窨井”?

  我们会发现,“窨井吃人”有这么几种情况:其一,是窨井废弃了,此后就再也没有人管理了,比如工地使用的窨井,电信、自来水等部门使用的窨井,不再使用了,就无人过问了;其二,是井盖质量低,有的城市,刚刚建设好了道路,刚刚启用了新的窨井盖,可是没多久,井盖就“粉身碎骨”了;其三,是修建工程,打开了窨井盖,需要好几天才能完工,只是简单做了提醒标识。这些“吃人的窨井”背后,其实吃人的是“冰冷的人”,是“冰冷的管理”。

  每一次发生此类事故的时候,有关部门给我们展示的都是如何的作为,如何的救援,场面描述就像“优美的散文”,而这实际上是用“生命的鲜血”浇灌“政绩的鲜花”。有的地方还推出了“窨井保险”,说是制度的创新,问题是,如果都在不作为,“窨井保险”又能保障什么?

  不管“窨井吃人”的原因是什么,都有一个不可缺少的原因,那就是监管缺位。不能再是赔偿了之了,是时候追究“窨井吃人”的监管责任了,不能说判刑吧,最起码不能只是赔钱。郭元鹏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