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老年人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本省范围内享受《江西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诸项优待。原已办理的江西省老年人优待证可继续有效使用。(见12月13日《江南都市报》)
停办老年人优待证,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改革,却是服务理念上的一次大进步。多年来,我们一直墨守成规,“老年人优待证”作为老年人的“凭证”,似乎必不可少。其实,身份证上有出生年月等信息,足以证明“老人”是“老人”,再办老年证,纯属多此一举。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避免了重复办证的浪费,单是省下的工本费,就不会少,还可省下大量的人力和精力,不再从事这无用功。
从便利群众的角度,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尤其体现了对老年人的关爱。这不仅让老年人免去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折腾,而且老年人在出门时,少带一个证件,也可以减少麻烦,避免出错,易于保管。如此想老人所想,对于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也带了一个好头,值得各地推广。(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