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先审后播”重在落实

2019年01月11日07:48

来源:河南日报

  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和《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短视频服务的网络平台,应当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资质证明;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总编辑内容管理负责制度,实行节目内容先审后播制度,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见1月10日《新京报》)

  网络视频先审后播制度虽然出台,距落实到位还有一定距离。网络视频先审后播,包括节目的标题、简介、弹幕、评论等内容,原则上要求审核员人数应当在本平台每天新增播出短视频条数的千分之一以上,不仅需要增加人员,还需要增加设备,对平台来说,这是一笔不小的投入,无疑加大了运营成本。如:2018年4月,“快手”被广电总局约谈后,宣布招3000人审核团队,将审核团队从2000人扩大至5000人;同月,“字节跳动”在整改时表示运营审核队伍再增加4000人。有实力的网络平台会按照规范要求,落实网络视频先审后播,但也可能会有偷工减料的冲动,而没有实力的网络平台则更难主动落实到位。为此,网络视频监管部门在加大技术审核的同时,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举报,倒逼网络平台不折不扣地把网络视频先审后播落到实处。(李方向)

编辑:郭同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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