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须“三思”过大年

2019年01月13日08:24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高国春

  古人云:三思而后行。时下,春节将至,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说,须“三思”过大年。

  一思“廉”。“廉不廉,看过年”。春节是腐败的高发期。每到这时,有些平时不便疏通的关系,便有了“密切”的理由;有些平时不便表达的“意思”,便借“拜年”之名,堂而皇之地送上宅第。

  “近利以利来,近色以色至,事事投其性之所近,阴窃其柄。后虽悔悟,已受牵持。”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在春节期间把握住自我。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美味的鱼饵总是包裹着锋利的鱼钩,吞噬得愈深,危害也愈大。从古到今,此类历史故事和惨痛教训不胜枚举,只是“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思“廉”就是广大党员干部在传统新春佳节这个节骨眼上,更要绷紧反腐倡廉这根弦,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切不可放松警惕,要时时刻刻警钟长鸣,保持清醒头脑,认真答好新春佳节的“廉洁题”。

  二思“民”。党员干部作为人民的公仆,不能离开群众百姓。尤其在逢年过节之时,更要关心百姓的疾苦。但也有极少数党员干部的公仆意识淡薄,他们不愿“俯首甘为孺子牛”,喜欢耍特权、摆架子、图享受。逢年过节,他们把群众的疾苦抛到脑后。这些行为与人民公仆这一称呼相背离。

  应当看到,目前我们还有一些群众的生活比较困难,春节期间,正是他们需要党的关怀、政府温暖的时候,也是最需要广大党员干部解忧排难的时候。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把群众的冷暖挂在心上,利用走访、慰问等形式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困苦,以最真的心、最深的情、最大的力,帮助解其忧、排其难。

  愿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民”作为一种常态,真心实意地视人民群众为亲人,平日常思“民”,新春佳节倍思“民”,永远做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

  三思“责”。责任是分内应做的事,是一种职责和任务,是担当和付出。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中国共产党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代表着人民的利益,以人民的幸福为己任。既体现了一种高尚的情怀,又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

  思“责”不应是一句空话,是要想到并尽到自己的责任。春节是我们中华民族最为盛大的传统节日,这个时候,各种社会矛盾凸显,需要解决的问题很多。如农民工工资容易被拖欠、人流量大交通事故易发、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假冒伪劣食品禁而不止,等等。所有这些更需要广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尽心尽责。

  思“责”要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既需要在平时践诺,在新春佳节更要为百姓多着想,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切实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文明、安全、欢乐、和谐的春节。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