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评定应回归服务本位

2019年01月21日09:29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评论员赵志疆

    近日,北京市民政局公布《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今后,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等级将从低到高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与原评定办法相比,今后不再将养老机构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作为养老机构申请星级评定的基本条件,而是作为“加减分”项目出现。评星的重点是服务质量、安全、医疗服务能力、标准和制度建设等“软”指标。

    岁末年初,北京市的养老行业接连迎来政策利好。2018年11月6日,北京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计生委、残联印发《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其中明确提出: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运营补贴政策。该办法已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如果说这一规定旨在解决“谁能获得补贴”,那么,随后出台的《北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显然进一步细化了“如何进行补贴”。两项新规释放的信号是,北京市的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不再有门户之见,养老机构的服务做得越好,所获取的补贴就会越多。

    毋庸讳言,某些地区在发放养老机构补贴的时候仍存在一定的门户偏见,民营养老机构往往与补贴无缘。即使不存在门户之见,民营养老机构想要获取补贴的难度也明显大于公办养老机构——相比起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在床位规模、入住率、绿化率等硬性指标上往往略逊一筹,以此为星级评定以及发放补贴的依据,注定会使民办养老机构很受伤。按照北京市以往规定,一星级至五星级床位分别须达到30张、50张、100张、200张、300张,入住率须分别达到55%、60%、70%、80%、85%。对于规模较小的民办养老机构而言,这样的硬件要求堪称“天堑”。

    改变星级评定依据意味着降低门槛,无论公办还是民办,不管规模大小,只要养老机构达到了一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就可以评定星级、领取补贴。对于民办养老机构来说,这无疑是一大政策利好,而这也不失为北京市扶持市场化养老机构的一种政策导向。

    北京市的养老机构补贴新政中,改变的不只是星级评定依据,同时还有发放补贴形式——按照规定,政府补贴将由“一次性发放”改为“每半年发放一次”。相比起一次性发放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意味着建立动态监管机制,打破星级“终身制”之后,更有利于倒逼养老机构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此,北京市明确了服务对象满意率、运营安全、品牌影响等8项考核指标。由是观之,北京市的养老机构补贴新政既是针对养老机构的规范和调整,同时也是监督管理工作的自我加压,这些努力都是为了提升养老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公众的养老服务需求渐趋多样化和个性化,由此对养老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国家版的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正在征求意见阶段,可以预见的是,各地都将陆续建立起养老机构的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虽然各地实际情况不尽相同,不过评级不再唯硬件标准是举理应成为共识。只有重视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才能满足公众的养老服务需求;兼顾社会效益与企业效益,才能推进整个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