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托班不能无人管

2019年03月22日07:19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评论员赵志疆

  “连个招呼都没打,原来的午托班老师就突然把孩子‘卖给’了另一家午托,孩子要是丢了怎么办?”提起自己孩子上的午托班,郑州市民玲玲(化名)就气不打一处来,孩子上了两年多午托班,这已经是第二次被“倒卖”了。这一次,与玲玲的孩子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十几个孩子。(详见本报今日AⅠ·11版)

  当不少成年人已经习惯于通过外卖来解决午餐的时候,学龄儿童的午餐无疑是令家长,特别是那些双职工家庭倍感棘手的问题。既想让孩子吃得饱、吃得好,又想让孩子能睡个午觉,最稳妥的方法莫过于在学校附近找个午托班。正因为如此,每逢开学季,中小学门口总是遍布各类午托班广告。

  对于家长来说,选择一家午托班,意味着将孩子全权托付给了对方。但是,午托班是否承受得起家长的这份重托呢?很多家长的心里恐怕都没有底。如果不是偶然发现,玲玲还不知道孩子早已经被午托班“倒卖”。其实,就算知道又能怎样呢——孩子第一次被“倒卖”之后,她不还是得接受现实吗?只要不能在中午将孩子接回家里,家长就不得不寻求午托班的帮助;只要监管不足以令午托班心生敬畏,家长就不得不寄希望于午托班的自律。当规范经营取决于商家自律的时候,家长想要找到一家称心如意的午托班,也许真的需要“碰运气”,这就是家长普遍面对的困境。

  实际上,比午托班“倒卖”孩子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职能部门的态度。教育部门表示,午托班涉及经营,应该由工商部门管理;工商部门表示,午托班主要是解决孩子吃饭问题,应该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面……午托班涉及孩子用餐、休息、学习、监护等诸多方面,每一项业务都有对应的监管部门,然而,具备众多业务的午托班,竟然找不到一个出面实施监管的职能部门,这岂不是咄咄怪事?这种齐抓都不管的局面,无疑是午托班野蛮生长、良莠不齐的关键所在。

  早在2011年,郑州市教育局就曾起草过《郑州市午托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但至今仍未见下文。管理规则的缺失,不仅使午托班长期放任自流,而且也加大了监督管理的难度——规范午托班需要各职能部门协调管理,但应该由谁负责牵头实施?作为自发的市场产物,午托班的现实意义毋庸置疑,但在“市场之手”不足以激浊扬清的时候,“政府之手”有必要主动出击。无论是基于中学生利益的考虑,还是为了维护午托班市场的健康运行,都有必要加快制度化管理的步伐。其中第一步,莫过于先准确定义午托班的性质——如果定义为校外教育机构,应由教育部门主导监管;如果定义为一般经营机构,申领营业执照就是必须履行的程序。无论如何,午托班都不能无人管。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