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车窗抛物”需齐抓共管

2019年03月25日07:41

来源:大河报

  □本报评论员赵志疆

  3月23日上午10时30分许,郑州快速公交车长张恒驾驶b6路公交车等红灯时,发现右侧左转道等信号灯的一私家车司机多次往窗外扔橘子皮。张恒看不下去,下车将橘子皮捡起来还给了私家车司机。私家车主看到较真的张恒,感觉不好意思,给张恒解释并道歉,表示下回一定注意。(详见今日本报AⅠ·11版)

  废纸、烟头、果皮、垃圾袋……车水马龙的路上,时常可以见到一些人将道路当作垃圾场,随意隔窗抛弃各类垃圾。“车窗抛物”不仅破坏城市卫生,而且增加了交通安全隐患。据交警部门统计,我国每年约有400人因“车窗抛物”致死,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更是不计其数。其实,这种不文明的驾驶行为已经涉嫌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车窗抛物”饱受诟病,但却始终未曾绝迹,其中不容忽视的客观因素就是取证困难。“车窗抛物”稍纵即逝,这种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机性,因此很难被“抓现行”。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虽然不少人都对“车窗抛物”深恶痛绝,不过,多数人仅止于口诛笔伐,鲜有人挺身而出当面制止。基于这样的背景,公交车长张恒的做法值得称道,他用不卑不亢的态度维护了文明、赢得了尊重。

  早在2015年,郑州警方就首次依据市民抓拍对“车窗抛物”开出了罚单。此后,郑州也多次针对“车窗抛物”进行过整治。“车窗抛物”屡禁不止,关键因素在于违规成本太低——如果每次“车窗抛物”都会面临处罚,这种行为自然会大大减少。针对“车窗抛物”,目前不少城市都利用道路监控设备进行抓拍,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汽车文明关乎城市形象与交通安全,维护汽车文明,不仅需要热心市民挺身而出,更需要制度层面的严格监管。如此齐抓共管,才能维护公共利益不至于受到伤害。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