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手机成“马路杀手”

2019年04月26日08:22

来源:河南日报

  □回娜

  近日,福建三明一辆小车在隧道内突发车祸,开车的女子当场身亡,场面极其惨烈。根据警方调查后获得的信息表明,该女子开车34分钟用手机30次。开车玩手机导致车毁人亡的悲剧比比皆是,在现在这个智能手机遍地的时代里,应该引起人们重视。

  开车玩手机致人死亡,是人成为手机奴隶的一种极为严重的后果。手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做什么仿佛都“机不离手”。然而,开车上路是一件具有安全隐患的事情,与开车人自身及路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都有着紧密联系。酒驾的危害人人皆知,因此法律条文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并在各大路口经常会设置交警对驾驶员是否酒驾进行临时检查,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目前,法律缺乏对开车玩手机的约束和处罚措施,导致开车玩手机行为普遍、屡禁不止。

  开车玩手机危害堪比酒驾,是名符其实的“马路杀手”。低头看手机的一瞬间就有可能驶出很长的距离,视野来不及从手机上回到正常开车视野中来,司机反应变缓,很容易酿成悲剧。开车看手机隐患这么大,为何还是层出不穷呢?首先,社会宣传不到位,路边没有类似“酒驾危害生命”的广告牌,使得司机的重视程度不高,认为开车看手机是小事,不会造成不良后果。其次,国家并未制定严厉的法律法规禁止在开车过程中玩手机,相应处罚措施也不严格,无法起到有效约束和管控作用。

  过去,人们对于酒驾的认识程度也不高,经常有人顶风作案。但自从有了法律严格约束后,酒驾的出现频率越来越低,禁止酒驾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因此,为了防止开车看手机成为“马路杀手”,补充和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让驾车打手机等同于醉驾并实施相应的处罚,显得迫在眉睫。只有完善立法,加大处罚力度,才有可能慢慢减少开车看手机的现象,并减少由此导致的灾难和毁灭性后果。另外,在道路建设上,应增加禁止开车看手机的宣传标语及宣传画,提高人们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避免出现开车看手机的危险行为。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