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欠薪顽疾须久久为功

2019年04月30日07:50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潘铎印

  日前,人社部通报显示,2018年,全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查处欠薪违法案件8.6万件,工资类违法案件数、涉及的人数和追发的工资待遇数,同比分别下降39.4%、45.3%和35.8%,实现了“三下降”。

  上述情况说明,在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多发的态势得到遏制。然而,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些地方,欠薪现象有所抬头,控制欠薪增量依然不容乐观。欠薪这个一度位列两会热词排行榜前列的问题,也一直处于“清理—反复—再清理—再反复”之中。而2018年数以万计的欠薪违法案件告诉我们,治理欠薪工作任重道远。

  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事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人社部制定《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提出了确保到2020年实现基本无拖欠的工作目标。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完善制度、狠抓落实,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必须以法定货币的形式支付农民工工资,且工资必须直接发给农民工本人,劳动用工必须签订规范合同,建立职工名册,为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筑牢防护网。应进一步发挥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协调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治理局面,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实时监控、排查,对欠薪行业企业严格实行准入限制和“黑名单”制度,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倒逼企业不敢欠薪、不能欠薪。

  更重要的是,应构建起治欠法律体系。目前,我国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工资发放缺乏硬性规定,法律威慑力不足。在资强劳弱的现实情况下,需要法律为被欠薪的农民工撑腰,亟须构建起治欠的快捷通道。同时,职能部门应积极作为,加强平时监管,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做在前头,妥善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会组织应履行维权的基本职责,依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讨薪年年难”的现象依然存在,折射出欠薪问题的复杂性、顽固性。由此,各地治理欠薪要跳出“运动式清欠”的窠臼,既紧盯个案、严肃查处,又抓好政策落地、形成长效机制,采取标本兼治的办法,久久为功。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