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奇葩店名需补法规短板

2019年05月30日07:40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何勇海

  “坐霸街头”“天天要饭”“饭醉团伙”……近日,江西一批“问题”店名、“奇葩”店名被禁止使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核查纠正不规范市场主体名称的通知》,要求对全省不规范的市场主体名称进行排查核查,对违反公序良俗的名称,按照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责令限期办理名称变更。(见5月28日《工人日报》)

  这不是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次向“奇葩”店名亮剑。近年来,上海、杭州、内蒙古等地都曾掀起类似大行动。一些“奇葩”店名让人不得不佩服老板的想象力,服装店叫“百衣百顺”,餐馆叫“恰到好厨”,肉铺叫“谈骨论斤”,披萨店叫“芝根芝底”,理发店叫“丝情发艺”……以这些“山寨”成语做店名,长时间在公共场合悬挂,势必误导一些孩子甚至是成人误用成语,影响语言的纯洁性。更有甚者,使用低俗词语传播有悖道德伦理和社会公德的信息,其危害就更严重了。

  商家取“奇葩”店名是要追求过目难忘、声名远播之效。然而店名是街头公共文化。《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名称不得含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习俗的”内容和文字。悬挂店名也是广告行为,《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广告使用的语言文字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不得含有不良文化内容;广告用语用字应当使用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消除“奇葩”店名,各地相关部门对当地店名进行排查,对违反公序良俗的名称责令限期变更,显然是必要的,更应在店名登记时严格把关,以防“奇葩”店名流向市场。相关人员或许要说,对一些争议店名,自己也拿捏不准。因此,有必要尽快进一步完善名称登记系统的禁限用规则,在登记业务系统中对名称查重等环节增加相关禁限用词的校验,过滤违反社会公序良俗、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名称用词。

  “奇葩”店名这里消灭一批,那里又冒出一伙,成了“打不死的小强”,还与商家不用为任性取名担责相关。发现“奇葩”店名,相关部门虽有权纠正,却无权处罚,因为《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没具体规定商家违规使用店名的相应法律责任,这块法规短板需要弥补。只有让使用“奇葩”店名的商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他们才不会认为“奇葩”店名仅是营销噱头,从而倒逼他们提升法律意识。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