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部门多联系、让信息多跑路

2019年06月20日08:23

来源:大河网

  □大河报评论员赵志疆

  “明明立的有正规的P字牌,为啥也被交警贴条了?”市民何先生昨日致电大河报反映说,在花园路与丰产路交叉口向东路南的位置,路面上划有停车位,路边也立有P字牌,他把车停在车位上,连续两天被贴罚单。他问停管中心,停管中心说这里是正规的停车位。他又问交警大队,交警大队说这里的车位上没有编码,不是正规停车位。(详见今日本报AⅠ·08版)

  停管中心认为是正规车位的依据是,“郑州市市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一览表”内收录了此处车位;交警部门认为不是正规车位的理由是,正规停车位需要同时具备P字牌、停车管理员和停车位编码等三个条件,此处虽有P字牌,但没有管理员,车位上也没有编码。

  两种声音都有理有据,但对于普通市民来说,似乎又都显得有些过于遥远。城市规模越来越大,普通市民不可能对“郑州市市内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一览表”烂熟于心。虽然按照规定P字牌、停车管理员和停车位编码缺一不可,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条件,就会被市民想当然地理解为正规车位。原因很简单,这些都是经过专业审核认定的,谁能想到,只有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才能被定义为正规车位?退一步说,既然三个条件缺一不可,那为什么会有“残缺车位”长期存在呢?

  实际上,报道中的“残缺车位”只是一个误会——停管中心之所以没有对车位进行编码喷涂,是因为此处道路即将施工,此举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城市管理中精打细算,这本身无疑是一件值得倡导的好事,不过,停管中心显然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及时与交警部门进行沟通。对于交警部门来说,严格执法无可厚非,不过,对于那些“残缺车位”显然不应该只是对违停车辆一“贴”了之。如果是山寨停车位,那就应当立即取缔;如果停车位要素残缺,那就应该要求其补充完善。其中第一步,莫过于同停管部门沟通协调。毕竟,交警部门的职责不仅仅是处罚,更重要的是消除车辆的违法状态。

  单纯从部门职责来看,停管中心与交警部门似乎都没有错,但由于两个部门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联系,直接导致城市管理中出现裂痕,乃至于不明就里的市民坠入其中。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停管中心已表示正与交警部门对接,为何先生申请撤销罚单。交警部门也表示,如果经停管中心确认,顺利撤销罚单应该不成问题。个案的圆满解决令人欣慰,但由此引起的反思却不应停止——公共管理的过程中,职能部门能否少一些各自为政,多一些互通互联?

  借助“互联网+”的春风,公共服务转型升级不断提速,让部门多联系、让信息多跑路,不仅可以让群众少跑腿,而且也可以减少很多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