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保护个人信息,需勇敢拿起法律武器

2019年06月25日21:30

来源:大河网

武汉市民颜女士一天接到10多个促销电话,均与自己装修房屋有关,颜女士怀疑是在香江家居卖场购物后被人泄露信息。14日,她向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投诉此事。(6月25日《武汉晚报》)

日常生活中,这样的场景大家也许不陌生:孩子刚出生,手机里推销奶粉的、推荐月嫂育儿嫂、早教班的信息就来了;刚买了一套房,装修公司的电话便接二连三打来;更令人深恶痛绝的还有电信诈骗信息。而骚扰诈骗电话信息的源头,便是个人信息的泄露。

在网络盛行的今天,个体的身体、位置、通信、征信、交易等各类信息被源源不断地收集、存储在网络空间,每个人似乎都成了“透明人”,这样就会给不法分子获取个人信息创造可乘之机。还有更为常见、泄露更为直接的就是颜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形,在某个商家那里登记个联系方式,回头就发现“一夜之间天下知”,无数广告推销电话打来。诚如报道所言,导致这种现象一是商家之间互为默契的“串客”。甲商户获取的客户营销信息,很快会与乙商户丙商户“共享”;二是有人专门打包贩卖。颜女士就称对方说是以每条0.5元的价格买来这些信息。

面对信息泄露,我们难道就只能见怪不怪、无可奈何吗?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次司法解释对“情节严重”进行了细化明确。在信息类型和数量方面,对于一些高度敏感信息,如行踪信息、财产信息、通话内容等,将入罪标准设定为50条;对于一般敏感信息和其他信息,按照信息的重要程度,分别设置了500条、5000条的入罪标准。在违法所得数额方面,超过5000元即可入罪。

即使是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敏感信息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情形,同样构成犯罪。也就是说,非法贩卖和非法购买个人信息,达到相应的数量、获利相应金额,都将追究刑事责任。

由此可见,对于饱受诟病的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及非法获取、贩卖等现象,我们并非只能止于一遍又一遍的口诛笔伐,而是实实在在的法治实锤。像颜女士此次在网上投诉,似乎也只能引发一点关注和讨论,然后便和以前一样不了了之,不会有人因此受到任何追究。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争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既能检验相关法律法规的威力,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能给人以警示和借鉴,掀起打击给无良商家和“信息掮客”的全民行动,不给他们以可乘之机。(星空)


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