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味”与“人情债”

2019年07月04日07:49

来源:河南日报

  □盛会

  最近在《法制日报》上看到报道,名目繁多的宴席、五花八门的礼金、节节攀升的彩礼等,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成为一种陋习,随礼返贫、因婚致贫的现象屡见不鲜。热衷“穷讲究”,最终“讲究穷”。在北京打工的张元回了一趟皖北老家,“回去一趟,一万多元没了”,除了给父母的钱之外,其他钱全部随了人情。

  据记载,南北朝诗人陆凯折梅花时,偶遇北去的信使,于是托付他将花带给远在陇山的友人范晔,留下了“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的千古名句,成就了一段人情往来的佳话。借婚丧嫁娶、添丁增口、上梁搬家之机,亲朋好友相聚一堂,以此传递情感,构建稳固的社会关系,本是温情十足的事情。但是如今,在一些农村地区,婚丧嫁娶讲排场、比阔气的现象比比皆是,生意开业、孩子升学、参军等摆酒席、收份子的理由不一而足,乃至在一些地方异化成一种愈演愈烈的“人情债”。随出的钱越多,就越想“不能亏本”,越要利用一切机会“找回来”,从而陷入恶性循环。

  “人情味”本应是甜的,人情往来的背后,原本传递的是温情和友好,营造的是有事大家来帮忙、捧场的热闹氛围。然而,“人情债”却是苦的、辣的、怪的。合情合理的人情交往,是维系乡风民俗的“润滑剂”,但是“人情味”沦为“人情债”,就污染了社会风气,加重了群众负担,其后果是,人人用金钱多少衡量关系亲疏。

  多些“人情味”,少些“人情债”,一方面要提升社会治理模式。《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开始通过乡规民约等方式整治各种“人情债”。在河南柘城,全县515个村、社区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让有威望的乡贤、老干部、老教师加入,倡导红事新办、白事简办,明确农村红白事参照标准,写入村规民约,达到了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目的。另一方面要倡导新风尚,比如有的人结婚用大客车、自行车迎亲,提倡一万元办婚礼等,既体现了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又不失时尚。我们不妨多鼓励、宣传这样的清新风气,帮助群众更新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摆脱人情债的束缚,让乡村振兴战略拥有源源不竭的精神动力。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