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时代,“得言而察”是一种公共品质

2019年07月11日07:0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评论员赵志疆

  7月9日,一段名为“河南襄城某局长儿子为庆祝高考670分,醉酒驾车致6人死亡”的视频引发关注。对此,襄城县委宣传部辟谣称,当地未发生网传事件。事实上,该视频2018年曾在湖北襄阳传播,当地网警核实,视频内容发生于2018年6月26日,事发地为河南新乡,属于普通交通事故。

  支离破碎的车辆,撕心裂肺的哭喊,惊恐未定的人群……在这个广为传播的视频片段中,每一帧富有视觉冲击力的画面都令人心悸。惨烈的车祸现场,“局长儿子”“醉酒驾车”等刺目的标签,使这个视频指向的人很容易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当不明就里的人们竞相表达愤怒的时候,他们或许没有想到,这只是一个精心设计的流量陷阱。

  实际上,早在去年此时,这段视频就曾广为流传。尽管视频画面和车祸细节一般无二,车祸发生地点却被描述为不同地点,有人说事故发生在湖北襄阳,有人说发生在山西长治,还有人说发生在河南许昌。结果,这些传闻无一例外都被证实为谣言。舆情发生后,@河南网信立刻发布辟谣通报,指出这只是发生在河南新乡的一起普通车祸。时隔一年,相同的网络谣言卷土重来,视频内容甚至没有出现丝毫变化,散播网络谣言者,为何如此肆无忌惮?

  从技术层面分析,这个短视频的标题虽然不长,但却显然颇费心机。“局长儿子”“高考670分”“醉酒驾车”“6人死亡”,视频标题中的这些“关键词”,每一个都极具流量冲击力,将这些流量标签融为一体,足见始作俑者深谙此道。这个标题中,唯一的“变量”就是事发地点,正因为如此,网络谣言围绕事发地出现了不同的版本。显而易见的是,谣言事发地之所以选择河南周边,是因为视频中出现了几句方言。若非如此,这则谣言恐怕还将会有更多“变种”出现。

  网络谣言无外乎两种原因,或为造谣中伤,或为骗取流量。仅就这则谣言并不确定的事发地而言,炮制谣言者大概率只是为了骗取点击和关注。其实,网络谣言的表现形式也可分为两种:一种是毫无征兆突然爆发,另一种则是精心策划“周期性”发作。高考前后,照例是“周期性谣言”多发时段。其中,既有宣称可以“花钱可买高考试题和答案”的,也有所谓“寻找丢失准考证的考生”,更有甚者,造谣“花钱更改高考成绩”。虽然教育主管部门多次辟谣,但此类谣言仍然一次次死灰复燃,令人不胜其烦。

  此次车祸谣言同属“周期性谣言”,实际上,识破此类谣言并不难——因为谣言是“周期性”发作,自然会有迹可循,只要稍加留心,就不难从中发现线索。《吕氏春秋·察传》开门见山地提出:“夫得言不可不察。”身处网络时代,“得言而察”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因为相比以往任何一个时代,“得言不察”的危害性都显得更为巨大。如果任由情绪替代思考,裹挟在是非不分的舆论声浪中,事物往往会模糊了原本的模样。网络谣言之所以频频爆发,固然有难以调查取证的客观因素存在,但也未尝不是因为太多人容易盲从情绪、放弃思考。当始作俑者在暗处扇动谣言的“翅膀”,每一个同频共振者,实际上都在共同策动着一场谎言的飓风。这样的场景,足以发人深省。

  关于谣言,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谣言止于公开”,另一种是“谣言止于智者”。必须正视的现实是,网络时代,谣言很难止于公开。依托于发达的社交网络,网络谣言的爆发和蔓延速度堪称惊人,公开响应固然不可或缺,但这终究需要反应时间。以车祸谣言为例,每次谣言爆发之后,相关部门都迅速作出反应。但这充其量只是一种事后补救,很难从源头杜绝网络谣言的产生。除了严厉追究始作俑者的法律责任之外,对于网民来说,提高自身甄别能力与防范意识才是当务之急。

  很多时候,网友热血沸腾地以为自己在维护公平正义,不经意间才发现,自己只是别有用心者孜孜以求的“流量韭菜”。此种做派,既是对道德与法的践踏,更是对网友人格尊严的羞辱。虽然不能奢求每个网友都成为“智者”,但只要“得言而察”,很多网络谣言都将不攻自破。网络时代,这应该成为每个网民的必修课,因为点击“转发”选项的那一刻,每个人承担的都是信息发布这样的公共责任。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