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生命为重,事故发生时必须先救人

2019年07月19日21:32

来源:大河网

7月16日凌晨,一个发生在北京市南四环的追尾交通事故引发大众关注。事故发生后,一段记录了一辆车从冒烟到起火,最终被火焰吞噬的短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开来。经交警部门通报,该事故造成了后车车内两人死亡。路人的斥责、站在一旁拿着手机报警的司机、被蔓延的火势卷走的两条生命……这起交通事故引发热议。(7月18日央视网)

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截图

两条人命因过失而错过救援机会最终失去,铲车司机戚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留给我们的不能只是遗憾和愤怒,更多的应该是自省和反思。

网络视频画面

从之前的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在事故发生后,22岁的戚某某的第一选择是打电话报警,而不是救人,即使在路人提醒先挪车救人后,仍旧选择了“慢吞吞”地打电话,眼睁睁看着车辆从冒烟到起火,在能救人的情况下选择不救,这着实让人感到气愤。

车祸事故发生后,一些人习惯的流程是报警、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拍照留存证据,这些是必不可少的,但是生死关头首先要做的必须是救人,这是毋庸置疑的。而铲车司机不顾路人的提醒,不顾车内人的生死,让人看出了他对生命的冷漠,以及对法律的无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出了交通事故,先救人还是先报警,其实根本无需讨论,人命关天,无论从道义上还是从法律上,先救人都是再明确不过的事。戚某某的行为,不仅于理不合,也于法不容。

“先救人”不仅是法律义务,更是人本能的良知,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先救人”都应毫不含糊。生命只有一次,无论如何可惜,逝去的生命不会再来,戚某某也必将为他的行为付出代价。如何做到让“只打电话不救人”事件不再发生,是我们需要关注的,同时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不希望再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但前提是必须唤醒公众对法律的敬畏、对生命的敬重,只有把生命放在首位,才能做到救人第一、安全至上。

生命的失去已无法挽回,教训和警醒绝不能缺位!只愿,此类事件永远不再发生。(予声)


编辑:史海山  审核 :新闻总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