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应成为一种国民行动

2019年07月22日07:11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大河报评论员赵志疆

  随着郑州进入垃圾强制分类倒计时,越来越多的细则也在逐步出台。7月21日上午,在郑州市召开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上,下发了《郑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今年底前,郑州市内5区和4个管委会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补贴标准为户均20元~25元/月。(详见今日本报AⅠ·05版)

  垃圾分类背后是一场输不起的战争。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我国每年产生固体废物超过100亿吨,历年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总量达600亿~700亿吨。“垃圾围城”不是一个耸人听闻的概念,而正在成为一种触目惊心的现实。

  生活垃圾处理方式有填埋、焚烧、堆肥等方式,国内目前仍以填埋为主。统计数据显示,国内70%左右的生活垃圾都被运往了城市周边的填埋场。那些无法降解的生活垃圾,不仅污染土壤、空气和水源,而且正在蚕食着城市周边的土地。上海市率先实施“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既是因为根植于多年筹备,同时也未尝不是基于寸土寸金的现实打响的“城市保卫战”。

  相比起焚烧和堆肥,垃圾焚烧占地面积小、处理效率高、环境危害相对较小,因此更能满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要求。那么,为什么不能大幅度提高垃圾焚烧的比例呢?答案就是没有实现生活垃圾干湿分离。湿垃圾中含有大量水分,不仅会增加燃料损耗,而且会在燃烧过程中释放多种有害物质,增加二次污染。全面实施垃圾分类,正是大力推广垃圾焚烧的基本前提。

  根据《“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20年的垃圾焚烧目标为54%。上海制订的目标则是,在2020年实现80%的生活垃圾以焚烧方式处理,直接填埋降低到零。先行先试的上海备受瞩目,对于其他45个重点城市来说,尽快补齐相关配套设施是当务之急。如果做不到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前端分类投放的意义将大打折扣,进而因民众的不理解增加实施垃圾分类的难度。

  实施垃圾分类之后,有一个问题值得关注,那就是垃圾处理费。2018年7月,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

  以垃圾分类即将全面实施为背景,“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假设已不存在,“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已成为唯一选项。在此基础上,郑州市对居民生活垃圾分类主体提供补贴颇具积极意义——只有从“要我分类”过渡到“我要分类”,垃圾分类才能真正成为一种国民行动。

编辑:张馨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