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2019年07月23日07:43

来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潘铎印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专家学者建议,要加快落实指导意见的相关内容,规范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

  治理农村基层小微权力滥用问题,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工作高度重视,强农惠农“真金白银”越来越多,但“苍蝇式”腐败也时有发生。

  近年来通报的案例显示,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将手伸向了农村低保费、扶贫款、农业保险、惠农补贴等。主要表现在:虚报冒领比较突出,部分基层干部利用机制漏洞,把惠农资金当成“唐僧肉”;“雁过拔毛”影响恶劣,一些村干部想方设法从各种惠农资金中“拔毛”,以各种名义向群众收费;还有,侵占挪用扶贫款物。究其原因,涉农资金管理体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对待惠农项目和资金,上级职能部门普遍重下拨、轻监管;公共决策过程、惠农项目和资金使用等信息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给小微权力留下了腐败空间。

  “蚊蝇腐败”猛于虎。反腐败既要“打老虎”,又要“拍苍蝇”。农村基层小微权力的滥用产生了种种腐败,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其所涉及面广、人多,如不进行有效治理,不仅会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恶化政治生态,而且会阻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破坏基层社会稳定、削弱党的执政基础,也会大大降低农村广大群众对反腐败成就的认可度和生活的幸福感。因此,必须给小微权力戴上“紧箍咒”。

  要加强党委对治理农村基层腐败的领导。全面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建立健全小微权力监督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促进乡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

  要制定完善小微权力清单。围绕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村级财务管理、党务村务公开、资金项目申请申报、惠民政策落实等方面,明确村两委尽职履责工作责任和权力边界,加强技术手段创新和应用,推动村务信息公开透明,切实把村级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加强乡镇纪检力量建设,理顺乡镇纪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基层的执纪审查力度,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织密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

编辑:史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