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辉告诉记者,从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其所在的乡镇共认领各类“责任书”“任务告知书”42份,其中属于乡镇职责范围内的有20项,主要包括党务工作、脱贫攻坚、乡镇规划、禁毒宣传、综治维稳、民生保障等。“剩余22项任务,都是各单位和部门‘下放’的任务。”(见7月30日《半月谈》)
非本职任务超过了一半,而且多干的工作一旦出错,被问责、追责总是难免的。既要落实大量非本职任务,又要承担问责风险,在这样的生态下,基层还谈什么减负呢?基层缺人缺钱缺权,却被上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额外的非本职工作,说得轻一点,这是“甩锅”,是不负责;说得重一点,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这样明目张胆地转嫁任务,必须予以治理,该是谁的主责主业,就由谁自己扛,各归其位,各司其职,才是健康良性的政治生态。
为基层减负,还需从多方着力。一则各级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之后的“三定”方案,履行本职工作,对于确需基层配合完成的任务,要从制度上推动行政权力下放、行政资源下沉,让基层权责对等;二则对基层每年的工作任务进行统一的清单化管理,对新增任务实现报备制度,防止各部门将自身职责转嫁到乡镇,切实从源头上为基层减轻工作负担;三则要规范问责、科学问责,避免问责泛化,同时,配套出台容错纠错机制,大胆为干事创业的基层干部撑腰鼓劲。(沈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