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游”不能野蛮

2019年08月14日07:55

来源:河南日报

  前不久,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依据《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中关于有偿救援的规定,对王某某“野游”被困接受救援收取费用3206元。这是黄山风景区实施的首次有偿救援。(见8月13日《中国青年报》)

  媒体多次有驴友“野游”遇险的报道:7月初,3名驴友无视禁止攀爬的“禁令”,非法进入广东曲江罗坑自然保护区船底顶核心区,迷路被困,最终被救援人员奋力救出;7月上旬,重庆市南川区头渡镇前星村7名驴友在开发未开放的峡谷里探险被困,被消防人员历经14个小时救出;6月上旬,7名驴友组队穿越四川卧龙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在大雪塘发生意外,其中一名女队员遇难……这些不讲规则的“野游”,既给某些当事人造成伤害,也无谓地消耗宝贵的社会公共资源。一次次“野游”遇险警示我们,再不能让“野游”野蛮生长了。

  对“野游”遇险的驴友除实施有偿救援外,还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经济处罚,提高其“野游”成本,这样可以起到警示作用,而更重要的是,要未雨绸缪,事先预防。政府的有关部门要对当地未开发的、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景区进行摸底排查,设置围挡或警示标志,提醒旅游爱好者不要轻易进入,提醒驴友珍惜生命。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对欲越界进行“野游”的驴友予以劝阻,杜绝“野游”遇险现象的发生。  (袁文良)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