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须有穿透式监管

2019年08月16日09:05

来源:光明网

  作者:然玉

  据新京报报道,近日,人社部就《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向农民工足额支付一次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应当向农民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用人单位存在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的;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该用人单位及其法人、其他负责人将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说是由来已久的老问题了,特别是每年年末岁尾,其往往都会成为舆论热点招致各方关注。为此,各地职能部门尽管也一再展开专项治理,但终究还是没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置之于这一大背景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便显得尤为必要。相比于行业惯例,“意见稿”中的许多条款,都显示出了极大的进步性。例如,“农民工工资月付”一项,就是对这一行不合理“潜规则”的一次颠覆。

  当然了,此前的一些“办法”“通知”中,也曾提出“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只是很可惜,由于其法律位阶较低、执法不到位,最终实施效果并不如人意……必须承认,建筑领域多习惯在项目结束或过年前一次性结算工资,这也是有客观原因的。很多时候,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或者拨款结算周期较长,那么施工单位自然就无法按月给农民工支付工资。此外,层层的发包总包分包,以及复杂、冗长的雇佣链条,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工资月付”实现。

  基于现实种种,我们看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一系列的破局方案。比如,明确“建设单位落实所需资金安排后,才可颁发施工许可证”,这从根本上避免了工程中间“发不出工钱”的窘境;再比如说,要求“开设工资专用账户,一旦资金未按约拨付,银行要及时通知主管部门”。这一规定,实现了对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的全程动态把控。以实时的资金监管穿透建筑施工行业的封闭生态,这让“农民工工资月付”有了可能。

编辑:郭同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