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跑冒滴漏比追缴水费更重要

2019年08月22日07:33

来源:大河报

  □大河报评论员赵志疆

  据澎湃新闻报道,近日,湖北武汉市南波湾高尚小区的100多户业主正面临用水困难问题。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由于小区水管老化以及缺乏二次供水系统设施,导致100多户业主家里没水或者水少。目前,该小区维修改造老旧水管的资金已到位。但小区因水管漏水欠下近420万元的水费,尚未得到解决。

  这个以“高尚”为名的小区,在过去的几年间都并不“高尚”——小区长期用水困难,为了解决饮水问题,业主纷纷盆接桶储积攒备用水,或者肩背手拎购买纯净水,更有甚者,不得不搬出小区另谋住处。连最基本的饮水问题都得不到保障,这样的居住环境怎么能“高尚”得起来?

  尤为令人啧啧称奇的是,这个小区竟然累计欠下了近420万元的水费。在水费催缴通知书上,有这么一行字:水是商品,用水缴费,窃水违法。很显然,这是自来水公司发出的警示。但在这件事中,有一个细节很耐人寻味,这个小区欠下的420万元水费,是因为管道漏水造成的,换句话说,这些水并没有被使用。既然强调用水缴费,那么,没用的水,为什么也要催着小区住户缴费呢?

  人们很容易陷入的一个误区就是,很多人都认为水费就是用多少水,缴多少钱。但实际上,自来水公司并不是这样认为的。按照相关规定,自来水费是供水部门对用户供应自来水所收取的费用。用户认为水费是以使用量为标准,但供水部门其实是以供应量为依据,矛盾因此就产生了——供水部门所供应的自来水,未必一定被人使用,而不管这些没人用的水到哪里去了,自来水公司通通都是要计费的。

  在这件事中,小区是总表计费的,也就是说,自来水公司只管对总水表流出的水进行计费,不管这些水是如何使用和分配的。而这个小区的问题就是,总水表之后发生了管道漏水。

  那么,这些损失是不是就该算到业主脑袋上呢?我觉得不能。原因很简单,小区总水表装在井里,埋在地下,很多业主估计根本不知道在哪儿,又怎么能发现管道漏水呢?另一方面,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本身就是物业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因为漏水而欠下400多万水费,可想而知,这个小区漏水的历史是很长的,相对应的是,物业工作也是很不负责任的。

  另外就是,虽然供水设施的分界点是计量水表,但并不意味着自来水公司就可以对水表后面的漏水袖手旁观。自来水公司动不动就以停水来逼迫用户缴纳漏水产生的费用,但是,他们是否履行了定期检查维修的职责,尽到了及时提醒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呢?

  420万元水费虽然是极端个案,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管道漏水引起的消费纠纷却并不鲜见。水不仅是明码标价的商品,更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只有不断提高公共管理水平,才能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平息争议。

编辑: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