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限制儿童玩直播年龄,这个可以有

2019年08月22日19:00

来源:大河网

8月21日,由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建议,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该限制观看直播。报告指出,14周岁以下的儿童,因其心智发展还不够成熟,缺乏一定的判断力,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相关服务,企业可采取技术措施屏蔽泄露隐私的内容。(北青报)

当下,网络直播盛行,因其娱乐性、内容多样性受到不同年龄段人的喜爱。但若是单一的娱乐也就罢了,互联网平台经济催生直播打赏功能。面对主播讨喜、卖惨等种种方式的诱惑,加上移动支付的便捷性,不少人会失去理性,做出超出个人支付能力的打赏行为。因未成年人高额打赏,引发家庭和社会矛盾的事件也常有爆出。

杭州12岁男孩给25个主播打赏,两天就花掉了妈妈近一年的收入;河南10岁男孩花5万打赏主播,而这个钱是孩子父亲的丧葬费;深圳11岁的洋洋用与妈妈关联的银行卡花了近200万打赏主播,导致妈妈50万元额度的信用卡欠费……

“打赏门”事件接二连三,而“熊孩子”们的巨额打赏,均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的。这在给家庭经济带来困难的同时,很多家长也陷入打赏金如何追回的难题,并呼吁有相关部门能管管此事,由此告上法庭的案件也并不鲜见。在这种背景下,对14周岁以下的儿童限制观看直播的建议,合情合理。

首先,从情理上讲,14周岁以下的儿童心智还不成熟,缺乏社会经验,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和各种花言巧语的诱惑,很难抵制得住。而且很多直播内容也不利于未成年的健康成长,不适合他们观看。况且孩子本身就是消费群体,没有收入来源,又缺乏理性的金钱观和消费观,使用的是父母的血汗钱,甚至救命钱,分分钟钟打赏给和自己不太相干的人,本身就是十分荒唐的一件事。管住未成年人的手,才能减少更多悲剧的发生。因此,限制14岁儿童直播打赏合乎情理。

其次,从法理上来说,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由此来看,如果平台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并且是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的打赏,直播平台理应退回,并且根据相关规定,直播平台还会面临扣罚当月佣金、永久冻结直播权限、关停直播间、扣罚所有佣金等处罚。因此,从法律层面来讲,对于14周岁以下的儿童应该限制观看直播,可允许其在父母同意或陪伴情况下使用相关服务,不仅是对儿童的保护,对直播平台本身也是一种保护,合乎法理。

另外,要避免儿童的不合理打赏行为发生,仅仅靠限制年龄还远远不够,相关部门还要严格加大对平台的监督力度,一旦发现违规就要严格执法,绝不手软;直播平台和主播要遵纪守法,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责任和意识,杜绝不必要的纠纷;家长要重视孩子教育问题,培养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金钱观、消费观。只有多方配合,才能真正做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蓓蕾)


编辑:魏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