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声】禁止青少年吸烟不妨从身份证抓起

2019年09月06日19:44

来源:大河网

禁止青少年吸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中国控烟协会近日发布对8个城市、10个县/镇烟草销售点的调查结果。专家认为,烟草销售点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的情况有所进步,但烟草广告数量明显增加,亟须加强监管。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而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有关报道显示,上海实施“天花板下全面禁烟”,控烟的执法效率显著提升,但随着电子烟等的兴起,吸烟年轻化趋势明显,成人吸烟率、女性吸烟率不断上升。

吸烟年轻化与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一方面,青少年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的形成阶段,好奇心强,但对一些事物的辨别和自控能力远远不足,如果不加管控和正确引导,很容易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另一方面,成人、特别是女性吸烟的行为,对青少年的诱惑力较大,一些电影、电视剧里的“耍酷”吸烟镜头,都是青少年吸烟的巨大诱因。值得一提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一边是控烟宣传,一边又是烟草广告和促销、赞助活动,淆乱了青少年的认知,更容易挑起他们吸烟的冲动,增加他们开始吸烟的可能性。

禁止青少年吸烟势在必行。吸烟不仅仅危害人体健康,还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从近年来的报道来看,世界上因吸烟引发的火灾比例逐年提升,因在公共场合抽烟而引起的社会事件也时不时登上网络头条,成为网友关注的焦点话题。对青少年来讲,吸烟对他们身心健康影响更大,不少青少年的堕落都与吸烟有关,一些青少年因为吸烟“结缘”,进而酿出校园暴力甚至刑事案件,不仅害人害己,社会影响更不容忽视,必须加大力度治理。

禁止青少年吸烟要从源头抓起,仅靠摆个标识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室内吸烟。《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五条载明,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五条第二款明确,国家和社会应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表明国家对青少年吸烟问题的重视,而吸烟年轻化则反映出法律法规执行中的问题和不足,源头治理是当务之急。

凭证出售,加强监管可以解决源头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俄罗斯等国的卖酒模式都是有益的借鉴。在一张身份证“走天下”的当下,凭个人身份证购买香烟,依法治卖,不折不扣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到位,同时加大对青少年进行禁烟控烟宣传教育,堵疏结合,才能让青少年远离香烟,健康成长。

吸烟有害健康不能止于“青少年不宜”,让“身份证”发挥应有的作用,成为阻断青少年吸烟的“盾”,是全社会的责任。(老车新辙)


编辑:魏蔚